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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集团:东方集团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11-03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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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目录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 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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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网络投票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1 月 10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 235 号东方大厦 17 层视频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1 月 10 日
                        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会议议程
    1、介绍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并宣布会议开始;
    2、宣读会议议程;
    3、宣读表决办法;
    4、宣读监票小组名单;

    5、审议会议议案;
    6、股东投票表决;
    7、宣读表决结果;
    8、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9、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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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3 年 10 月 25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在盛京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18.042 亿元融资净额对
应的授信将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到期,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拟办理续授信业务,由公司继续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在民生银行北京分行 1.9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和 3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
将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和 2023 年 12 月 2 日到期,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拟办理调整贷款到
期日或续贷业务,由公司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被担保                 担保(本金)                                      担保方    是否有     反担保
担保方             金融机构                       业务品种         融资期限
           方                       金额                                            式      反担保       方
                   盛京银行北                  银行承兑汇票、国
                                  不超过
                   京中关村支                  内信用证、流动资   不超过 1 年
                                18.042 亿元
                       行                          金贷款

                                                                    不晚于
东方集                          不超过 1.9                                                             He Fu
         东方集                                  流动资金贷款                     连带责
团股份                                                            2024/11/17                          Interna
         团有限                    亿元                                           任保证      是
有限公                                                               到期                             tional
         公司      民生银行北                                                     担保
  司                                                                                                  Limited
                     京分行
                                                                    不晚于
                                不超过 3 亿
                                                 流动资金贷款     2024/12/02
                                    元
                                                                     到期

    截至 2023 年 10 月 25 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48.26 亿元,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33.09
亿元。本次担保不涉及新增担保金额。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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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经非关联董事审议以 6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方灏先生、刘
怡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
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
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541964840,成立时间 2003 年 8 月 26
日,注册资本 10 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显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丽都花园路 5 号
院 1 号楼 26 层 2606,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贸易代理;
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
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煤
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
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橡胶制品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
售;饲料原料销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 750.62 亿元,负债总额 494.46 亿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66.88 亿元,流动负债总额 398.78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
27.26 亿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923.75 亿元,净利润-3.18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6.77 亿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752.81 亿元,负债总额 485.8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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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42.7 亿元,流动负债总额 368.52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 30.91
亿元,2023 年 1-6 月实现营业总收入 320.15 亿元,净利润 13.49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2.2 亿元。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和通过
西藏东方润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 30.42%股份。股权结构图如下: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
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盛京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保证人):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权人):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
    人民币壹拾捌亿零肆佰贰拾万元。
    2、保证范围
    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
费、公证费、律师费、公告费、执行费、保全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
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3、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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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证期间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协议约定方式确定。
    (二)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保证方式
    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
    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
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
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
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款项和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3、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反担保安排
    针对公司本次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本公司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
公司 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He Fu”)签订《反担保协议》。根据协议约定,
He Fu 为公司本次向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的期限为本公司为相关方提供担保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三年。
    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已授权股本 5 万美元,主要经营
业务为商业贸易、投资控股。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辉澜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He Fu 100%股权。
He Fu 直接持有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能源集团”)30.55%股份,为联合能
源集团第一大股东。联合能源集团(0467.HK)为一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石油天然气
勘探开发企业,主要从事上游石油天然气勘探与生产开发运营等业务。
    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出具的《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拟股权
担保所涉及的 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 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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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第 030073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4 月 30 日,He Fu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人
民币 80.61 亿元。本次提供担保后,He Fu 为公司提供反担保金额为 33.09 亿元,前述评估净
资产价值能够覆盖相关反担保金额。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不涉及新增担保金额。公司与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本着互惠互利原则,
通过互保起到共同增信的作用,有效提升整体融资能力,达到共享金融授信资源、提升融资
效率和降低融资成本的目的,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目前,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等情形。He Fu 为公司本次向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
供的保证担保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提供反担保,相关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方灏先生、刘怡女士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长期
建立互保关系,通过互保起到增信的作用,有利于提升融资效率和降低融资成本,满足生产
经营资金需求,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债
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且本次担保有反担保,相关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2、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为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系基于双方长期存在的互保关系,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长期建立互保关系,通过互保起到增信的作用,有
利于提升融资效率和降低融资成本,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东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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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有限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等情形。本次担保由 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 提供反担保,担保风
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担保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是基于与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长期建立的互保关系,互保有
利于各方持续稳定的开展融资业务,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本次担保由 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 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为控股股
东提供担保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对合并报表
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12.5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的61.41%,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79.2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3.25%;公司为控股股东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33.0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8.06%;公司为除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合并
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余额0.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的0.11%。公司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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