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工股份:厦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07-27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
年7月26日召开。在审议如下议案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在审阅有关
文件的同时,也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厦门厦工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如下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子公司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经查询同类屋顶
光伏发电项目交易情况,本次关联交易按8折优惠结算电价符合市场行情,定价公允、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
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以及董事会作出
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安排。
独立董事:江曙晖、王金星、郑晓剑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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