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工股份:厦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部分议案的事前意见2023-07-27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部分议案的事前意见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在出席会议前,本着认真、负责的态
度,进行了事前审核,对以下议案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一、《关于子公司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前,已经向我们提交了有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关联
交易为响应国家绿色低碳、节能减排的号召,充分利用闲置房屋屋顶开展分布式光伏发
电站项目进行合同能源管理,有利于公司降低运营成本;本次交易由双方根据自愿、协
商、公平的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江曙晖、王金星、郑晓剑
2023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