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业商业:茂业商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2-12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听取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说明后,我们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
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
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相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许丽女士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
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经审阅董事会提供的许丽女士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的
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许丽女
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曾志刚_______ __ 田跃________ _ 郭文捷_______ __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