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华电: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2023-10-20
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公告编号:临 2023-046
债券代码:136918 债券简称:18 蒙电 Y2
债券代码:185193 债券简称:21 蒙电 Y1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基于对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计划在未来 3 个月内,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
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增持价格不超过 3.90 元/股,资金来源为北方公司自有资金。
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导致延迟或无法实施
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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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北方公司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
信心,北方公司未来 3 个月内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
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北方公司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北方公司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股股
份 3,305,473,8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64%。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A 股。
根据市场情况,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
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不超过人
民币 2 亿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增持价格不超过 3.90 元/股。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
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七)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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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的
价格区间,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导致延迟或无
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实施增持计划。
(三)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
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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