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炬高新:中炬高新监事会自行召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7-08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3-054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自行召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系统
一、 召集人和所履行的召集程序
1、 召集人
监事会
2、 履行的召集程序
2.1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中山
火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集团)、上海鼎晖隽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鼎晖隽禺)、嘉兴鼎晖桉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鼎晖桉邺)合计持有公司 128,946,80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2%。
2023 年 6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火炬集团、鼎晖隽禺及鼎晖桉
邺共同发起的《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董事会在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
1
2.2 公司监事会于 2023 年 7 月 2 日收到火炬集团、鼎晖隽禺及鼎晖桉邺《关
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并于函件中载明拟审议的议案
(与提请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一致)。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规定,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2 名,监事宋伟阳先生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有效票
数为 2 票。以 2 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中炬高新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监事会作为召集人将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相关股东提请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8 日披露的《中炬高新第十届
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二、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三)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7 月 24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厨邦路 1 号公司综合楼 904 会议厅
(四)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7 月 24 日
至 2023 年 7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五)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2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六) 投票方式涉及征集投票权(如适用)
无。
三、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罢免何华女士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
2 关于罢免黄炜先生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
3 关于罢免曹建军先生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
4 关于罢免周艳梅女士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5.0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4)人
5.01 选举梁大衡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02 选举林颖女士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03 选举刘戈锐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04 选举刘锗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3
年 7 月 7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
股东大会资料将在会议召开前 5 天公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 上述议案中议案 1-议案 5 为合计持有 10%以上股东火炬集团、鼎晖隽禺、
3
鼎晖桉邺提出。
7、 议案 5 以议案 1-议案 4 审议通过为生效前提。若议案 1-议案 4 中审议通过
即罢免成功的人数为 N(N≤4),则议案 5 中选举通过的候选人按照得票数
从高到低前 N 名生效。例如,若议案 1-议案 4 中被罢免成功 3 名董事,则议
案 5 中选举通过的候选人按得票数从高到低前 3 名董事生效。
四、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
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
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五、 会议出席对象
4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872 中炬高新 2023/7/1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六、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2023 年 7 月 18 日至 2023 年 7 月 21 日请符合条件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
有效持股凭证和法人单位证明(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
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是否履行登记
手续不影响股东出席会议。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火炬开发区厨邦路 1 号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
公司综合楼 704;
3、联系电话:0760-88297233、88297280
4、传真:0760-85596877
5、邮箱:zqb@jonjee.com
6、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后(见附件一)。
七、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60-88297233
传真:0760-85596877
地址:广东省中山火炬开发区厨邦路 1 号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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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楼 704
邮编:528437
邮箱:zqb@jonjee.com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07-08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中炬高新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股东火炬集团、鼎晖隽禺、鼎晖桉邺发出的《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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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7
月 24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罢免何华女士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职务的议案
2 关于罢免黄炜先生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职务的议案
3 关于罢免曹建军先生第十届董事会董
事职务的议案
4 关于罢免周艳梅女士第十届董事会董
事职务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5.0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5.01 选举梁大衡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2 选举林颖女士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3 选举刘戈锐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4 选举刘锗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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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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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
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
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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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董事
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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