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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气: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8-31  

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2023-054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审计业务期限届
   满,经公司招标,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 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中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
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
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1
    截至 2022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67 名、注册会计师 2,392 名、从业人员
10,62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674 名。
    立信 2022 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 4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08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16 亿元。
    2022 年度立信为 64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17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2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
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事件         裁)金额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旭   2014 年报         预计 4,500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
           辉、立信                           万元         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
                                                           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    保千里、东北证   2015 年重组、 80 万元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券、银信评估、   2015 年报、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立信等           2016 年报                      14 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
                                                           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 15%承担
                                                           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
                                                           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投资者    新亿股份、立信   年度报告          17.43 万元   案件已经开庭,尚未判决,立
           等                                              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
                                                           偿金额。
 投资者    柏堡龙、立信、   IPO 和年度报      未统计       案件尚未开庭,立信投保的职
           国信证券、中兴   告                             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财光华、广东信
           达律师事务所等
 投资者    龙力生物、华英   年度报告          未统计       案件尚未开庭,立信投保的职
           证券、立信等                                    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投资者    神州长城、陈略、 年度报告          未统计       案件尚未判决,立信投保的职
           李尔龙、立信等                                  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2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82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
                            执业时间           市公司审计    执业时间      提供审计服务
                                                 时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张军书     2000 年            2004 年      2012 年          2023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家辉     2013 年            2010 年      2012 年          2023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金华      2005 年            2004 年      2012 年          2023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军书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9 年-2020 年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6 年-2020 年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2020 年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7 年-2019 年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家辉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2022 年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2022 年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金华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 年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2 年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2022 年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2022 年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2021 年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2021 年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           项目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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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公司
       2.诚信记录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因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
                                                               中国证券监
                                                                             限公司 2017 年、2018
                                                               督管理委员
1           张军书   2022 年 2 月 8 日   警示函                              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会北京监管
                                                                             被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
                                                               局
                                                                             措施
       上述事项不会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产生直接影响。
       除上述情况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
不存在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
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的情况。
       2.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是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
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
则确定。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2 年度(大华)           2023 年度(立信)     增减(%)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收费金额                          200.00                  200.00
内部控制审计收费金额                                  27.50                40.00           45.45
       (三)本所认定应当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
       无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4
至今。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
务 3 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
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行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同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公司招
标,拟改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
其对变更事宜未提出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
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四)本所认定应当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
    无。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审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审核委员会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召开会议,审议《关于年
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案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
聘方案,会议要求在审计机构选聘工作完成后报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审核委员会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年报审计会计事务所的议案》,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信息进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
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
状况和独立性符合监管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审计与审核委员会同
意向董事会提议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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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其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其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
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
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
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年报审计会计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0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