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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泰集团: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7-11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3-041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

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公司本次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

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19,784.71 万元。

    2.公司本次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

币 1.5 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

民币 70,510 万元。

    3.公司本次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

币 1,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人民币 2 亿元。

                                   1
    4.公司本次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

民币 1,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人民币 246,648 万元。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

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

省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 2 亿元、1.5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CRH 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上述两家公司各

26%股权,未提供担保;同意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

长春南关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 1,000 万

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CRH 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

接持有其 9.20%股权,未提供担保;同意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在长春南关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

借款 1,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他自然人股东持有其 23.69%

股权,未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 2023 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


                              2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经营范围: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 74%股权 ,CRH 中国东北水泥投资

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 26%股权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6,143,378,829.84 元 , 总 负 债 为 3,901,700,460.92 元 , 净 资 产 为

2,241,678,368.92 元,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1,454,696,882.29 元,净
利润-69,892,404.66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 2023 年 3 月 31
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5,493,249,696.42 元,总负债为
3,296,420,807.18 元,净资产为 2,196,828,889.24 元,2023 年 1-3 月实
现营业收入 88,379,422.11 元,净利润-44,849,479.68 元(以上数据未
经审计)。
    2、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磐石市明城镇

    法定代表人:陈波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石灰石购销、水泥混凝土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

74%股权,CRH 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

26%股权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2,651,668,531.90 元 , 总 负 债 为 1,685,602,477.02 元 , 净 资 产 为

966,066,054.88 元,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554,611,141.84 元,净利润

                                  3
-223,441,309.56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 2023 年 3 月 31 日,

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2,697,878,999.37 元,总负债为

1,760,169,520.29 元,净资产为 937,709,479.08 元,2023 年 1-3 月实

现营业收入 12,675,259.69 元,净利润-28,356,575.80 元(以上数据未

经审计)。

     3、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法定代表人: 陈波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预拌混凝土、混凝土构件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
64.61% 股 权 ,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亚 泰 建 材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其
33.69%股权、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持有其 1.70%股权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3,105,890,140.24 元 , 总 负 债 为 2,646,845,824.72 元 , 净 资 产 为
459,044,315.52 元,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561,126,769.70 元,净利润
-87,809,184.30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 2023 年 3 月 31 日,
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3,086,561,588.36 元,总负债为

2,667,711,678.90 元,净资产为 418,849,909.46 元,2023 年 1-3 月实
现营业收入 60,399,875.30 元,净利润-40,194,406.06 元(以上数据未
经审计)。

    4、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法定代表人: 仇健
    经营范围:药品零售、生活美容服务、中成药、中药饮片、化

                                      4
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的零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

76.31%股权 ,其他自然人股东持有其 23.69%股权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
为 5,691,682,581.72 元,总负债为 5,112,268,908.89 元,净资产为

579,413,672.83 元,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1,515,335,221.50 元,净利
润 -69,303,375.62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 2023 年 3 月 31
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5,671,048,446.46 元,总

负债为 5,093,984,821.80 元,净资产为 577,063,624.66 元,2023 年 1-
3 月实现营业收入 416,238,440.92 元,净利润-2,350,048.17 元(以上
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2022 年    2023 年 3
                             持股比例 担保金额 末资产负   月末资产
       被担保企业名称
                               (%)  (万元)   债率       负债率
                                                 (%)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74    20,000   63.51      60.01
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          74    15,000   63.57      65.24
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         100     1,000   85.22      86.43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76.31     1,000   89.82      89.8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

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

2 亿元、1.5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 1 年。

    2、公司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分别在长春南关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流动

资金借款 1,000 万元、1,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 1

                                5
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系为满足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

控制权,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

力。CRH 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注册地址在荷兰,难

以办理担保业务,因此未提供担保;其余股东持股分散,因此未提

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出席公司 2023 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

述担保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累计为

1,033,426.97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

净资产的 107.41%。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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