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杉杉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8-30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61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11 名,无缺
席会议的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暨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目前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变化,为了鼓
励投资者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同
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
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
况,公司董事会现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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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
调整事项 调整前 调整后
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含)且不 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含)且不
回购资金总额
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
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无变化。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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