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杉杉股份:杉杉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0-19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80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0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 777 号杉杉大厦 28

    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62,129,54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2.3552
份总数的比例(%)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2,263,973,358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 44,270,851 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
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219,702,507 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公司董事长郑驹先生
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1
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副董事长庄巍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7 人,董事庄巍先生、董事李智华先生、董事李凤
   凤女士、董事周婷女士、独立董事徐衍修先生、独立董事张云峰先生、独立
   董事朱京涛先生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董事因工作原因
   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陈莹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下属子公司拟投资建设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159,415,025 99.7664 2,701,320                 0.2324   13,200    0.0012



2、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159,482,825 99.7722 2,645,820                    0.2276        900         0.000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调整宁波杉杉
 2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21,910,590 89.2223 2,645,820 10.7740                              900      0.0037
        董事津贴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 2 项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程钢律师、张扬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9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