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杉杉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31
600884 杉杉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杉
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本激励计划”)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时,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事项属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事项,我们同意董事会的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对离职或退休激励对象所持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进行注销/回
购注销。
独立董事:
张纯义 徐衍修 张云峰 朱京涛
2023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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