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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建工:重庆建工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6-09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 2023-035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为弥补参股公司重庆通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通粤高速”)运营初期资金缺口,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重庆建工”)和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高速集团”)作为通粤高速股东,拟按持股比
例向通粤高速提供财务资助。其中重庆建工持有通粤高速 43%股份,
拟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 5,160 万元(币种人民币,下同,具体金额以
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期限为三年,年利率为 4.05%,按季付息,
到期还本。
     ●通粤高速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重庆高速集团的控
股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
从谨慎角度考虑,将重庆高速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认定为
关联方,故本次向通粤高速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
项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通粤高速发生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累
计金额为 3,440 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0.39%。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2012 年 3 月,公司与重庆高速集团按 43:57 的股权比例共同出
资成立通粤高速。为弥补通粤高速运营初期资金缺口,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经全体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
《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
司按出资股权比例,向通粤高速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 5,160 万元(具
体金额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期限为三年,年利率为 4.05%,
按季付息,到期还本。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非关联董事均投票赞成。公司全体独立
董事已事前认可该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须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其他关联
人发生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 3,440 万元,累计金额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39%。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工商信息
    1.公司名称:重庆通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5936686036
    3.法定代表人:谢居应
    4.注册资本:485,125,000.00 元
    5.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 66 号第 8 层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项目:对南川至贵州道真
(重庆段)高速公路项目进行投资,组织项目公路建设,并对上述
项目公路进行经营和管理
    8.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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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股权结构:重庆建工持股 43%,重庆高速集团持股 57%。
    (二)关联关系说明
    通粤高速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重庆高速集团的控股
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从
谨慎角度考虑,将重庆高速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认定为关
联方,故本次向通粤高速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最近一年一期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通粤高速资产总额为 407,061.06 万元,
净资产为 72,439.05 万元,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9,389.98 万元,净利
润-17,599.6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2.20%。
    截止 2023 年 3 月 31 日,通粤高速资产总额为 403,610.94 万元,
净资产为 69,422.38 万元,2023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3,135.04 万元,
净利润-3,391.2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2.80%。
    经查证,通粤高速信用情况不存在异常。
    (四)重庆建工上一会计年度对通粤高速提供的财务资助为
3,440 万元,通粤高速均按期支付了利息,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
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五)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2831558M
    3.法定代表人:滕英明
    4.注册资本:10,000,000,000.00 元
    5.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 66 号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7.经营范围:在国家和重庆市规划、计划的统筹安排下以参股、
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或成立分公司的方式从事经营性公路及其它交通
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融资和建设、运营及资产管理,高速公路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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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源开发及运营管理
   8.成立日期:1998 年 5 月 8 日
   9.股权结构: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持股
   10.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因重庆高速集团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且重庆高速集团副总经理李海鹰任公司
非独立董事,构成了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和交易类别
    交易标的:股东借款
    交易类别: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
    (二)交易的主要情况
   为弥补通粤高速运营初期资金缺口,以各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
供财务资助的形式投入通粤高速,投入资金主要用于偿付银行贷款
本息及部分工程结算款。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
   甲方(出借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重庆通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51,600,000.00 元(具体金额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3.借款期限:3 年
   4.借款用途:用于弥补资金缺口
   5.借款利率:年利率 4.05%
   6.本金偿还及利息支付安排:到期还本,按季付息
   7.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应按相关规
定承担赔偿责任。
   8.生效时间: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四)定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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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协议,通粤高速按照年利率 4.05%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
本次借款年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LPR,定价原则合理、公
允,且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主要用于通粤高速弥补运营初期的资金缺
口。本次财务资助是经各股东方协商一致,按照股权比例进行提供
的,且资助额度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为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公司将在提供财务资助后加强对
借款的使用监管,同时密切关注通粤高速经营和财务状况,确保风
险总体可控。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
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
李海鹰先生回避表决,八名非关联董事均投票赞成。公司审计委员
会审议了本议案,并出具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该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通粤高速主要从事高速公路业务,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目前处
于运营期。公司对通粤高速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参股公司持续稳
健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也密切关注通粤高速经营和财务状况,认为总
体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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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本次公司拟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弥补其运营初
期的资金缺口,有利于促进参股公司稳定发展,公司按出资比例对
其进行财务资助,借款利率参考 LPR,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在
对该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
意,议案还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风险整体
可控,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总余额不超过 12,04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
高于 1.35%;公司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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