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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株冶集团:株冶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2023-11-30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
                       事前认可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
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水口山集团”)持有的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五矿铜业”)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或“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株洲冶炼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在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进行
审议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材料。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我们就该等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现就公
司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提升市场竞
争力,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交易方案及《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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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的有关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符合前述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各项要求和条件。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标的资产五矿铜业 100%股权的
交易价格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
出具并最终经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资
产评估值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合理性,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议案予以事前认
可,并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董事在董事会表决关
联交易事项时,需回避表决。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谢思敏、田生文、李志军
                                           2023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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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谢思敏:                        田生文:




李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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