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国际: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2023-12-05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 年-2026 年)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
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
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 号)及《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
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
公司经营发展阶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
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经营模式、盈利能力、现
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
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在平衡股东短期利
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
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稳定、可预期的利润分配政策,本规划的制定应
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来三年内,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
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
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二)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未来三年每年将进行一
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状况提议公
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在足额提取法定公积
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
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40%。
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
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
关比例计算。
(四)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
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五)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
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
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六)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
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四、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一)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回报规划。
(二)股东回报规划由董事会制订,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制订股东回报规划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现金流量状
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需要等因素,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
(四)因外部经营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有
必要对公司既定的三年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新的股东回报规划应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股东回报规
划的调整需要履行《公司章程》要求的决策程序。
(五)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