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在公司提交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 沈永明、强莹、余瑞玉、俞红海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