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不适用《上市公司吸收合并财务顾问业务指引 (试行)》的说明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 一拖(洛阳)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拖柴油机”)拟通过在北京产权交 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其持有的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原银行”)0.8827%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 式支付对价。本次交易完成后,一拖柴油机不再持有中原银行股权。根据《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一拖柴油机、中原银行均保持现有独立法 人主体,本次交易不涉及吸收合并,因此不适用《上市公司吸收合并财务顾问 业务指引(试行)》。 特此说明。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