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航: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3-12-23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23-067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源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及向特定对象发行 H 股股票(以下
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交易对象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集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H 股股票的交易对象是
中航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有限”)。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体批
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 H 股股票尚待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体批准、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批准本次发行的 H 股股票上市及买卖
等手续,并将于发行完成后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
中航集团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最终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将提升至约 53.71%。
1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H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
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东权益变
动情况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中航集团,募集资金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60 亿元(含本数),中航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 A 股
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854,700,854 股,不超过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具体以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H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中航有限,募集资金总额不超
过港币 20 亿元(含本数),中航有限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 H 股股
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H 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392,927,308 股。
根据发行方案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数量不超过 1,247,628,162 股(含
本数)。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16,200,792,838 股,中航集团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 6,566,761,847 股,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航有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56,334,920 股,合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50.14%,为公司控股股东。国
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结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相关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
中航集团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最终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将提升至约 53.71%,中
航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
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中航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
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影响。
2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履行股东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北京,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