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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橡胶:关于低产胶园用于产业发展用地经济补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12-07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23-084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低产胶园用于产业发展用地经济补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垦控股集团”)下属农
场公司拟使用公司部分低产胶园用于油茶等产业发展,同时为水库移民安置及垦
区周边群众提供就业机会。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南橡胶”或“公司”)部分下属分公司拟分别与项目用地主体签署协议,涉及项
目用地面积合计约 77,306.84 亩,补偿金额共计 139,152.31 万元,最终金额按
实际交付的土地面积确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控股股东海垦控股集团发生
如下关联交易:将持有的北京海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29.34%股权通过协议方式
全部转让给海垦控股集团,转让价格为 68,301.18 万元;海垦控股集团下属农场
公司使用公司 6,992.79 亩胶园用于水利设施移民安置项目,使用胶园的经济补
偿金额合计 10,796.97 万元;与海垦控股集团子公司海南农垦果蔬产业集团有限
公司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海南橡胶认缴出资额 6,50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的 65%;按持股比例对参股公司海南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现金增资 1 亿元;全
资子公司海南瑞橡热带经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对其参股公司海垦青
柚(海南)科技有限公司现金增资 900 万元;将持有的海南王府井海垦免税品经
营有限责任公司 40%股权转让给海南农垦鼎盛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价格
4,415.93 万元。




                                   1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主要内容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油茶产业发展、树立大食物观等重要指示
精神与党中央、国务院和海南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粮油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
结合《海南省油茶生产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工作要求,以及水库移
民安置等实际情况,海垦控股集团下属农场公司拟使用公司部分低产胶园用于油
茶等产业发展,同时为水库移民安置及垦区周边群众提供就业机会。基于上述情
况,海南橡胶西培分公司、邦溪分公司、龙江分公司、红华分公司、红光分公司、
西达分公司、西联分公司、中坤分公司拟分别与项目用地主体签署协议,明确用
地涉及的经济补偿等相关事宜。
    海南农垦八一总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一总场”)为天角潭水利枢纽工
程移民生产安置项目用地主体,其移民生产安置项目拟使用海南橡胶西培分公司
2,241.40 亩胶园。海南农垦龙江农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江农场”)为苗圃
基地建设项目用地主体,其苗圃基地建设拟使用海南橡胶龙江分公司 2,154.00
亩胶园、海南橡胶邦溪分公司 685.78 亩胶园。海南农垦红华农场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红华农场”)为柚子及油茶种植项目用地主体,其种植柚子及油茶拟使
用海南橡胶红华分公司 3,164.58 亩胶园。海南农垦西达农场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西达农场”)为油茶一期和二期种植项目用地主体,其种植油茶拟使用海南
橡胶西达分公司 44,011.00 亩胶园、海南橡胶红光分公司 8,305.00 亩胶园。海
南农垦西联农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联农场”)为菠萝蜜种植项目用地主体,
其种植菠萝蜜拟使用海南橡胶西联分公司 4,745.08 亩胶园。海南农垦中坤农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坤农场”)为迈湾水利工程移民生产安置项目用地主体,
其移民生产安置拟使用海南橡胶中坤分公司 12,000.00 亩胶园。就使用胶园的经
济补偿,各农场公司拟以 18,000 元/亩的价格补偿海南橡胶各涉及分公司。
    上述产业发展项目用地面积合计约 77,306.84 亩,补偿金额共计 139,152.31
万元,最终金额按实际交付的土地面积确定。
    使用的胶园交付后,公司拟协商终止上述胶园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核减土地
承包租金。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
    本次交易对方八一总场、龙江农场、红华农场、西达农场、西联农场、中坤
农场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海垦控股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关联交易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艾轶伦、
王天明、李小平、蒙小亮、韩旭斌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包含本次关联交易在内,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经股东大会审议的与同一关
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海南农垦八一总场有限公司
    法人名称:海南农垦八一总场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传经
    注册资本:8,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12 月 9 日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发与经营、旅游开发、旅游地产开发、健康养生服务、
酒店经营、体育健身经营管理,水电安装、建筑工程,热带作物、热带水果及花
卉种植与销售,国内商业贸易,农副产品加工及销售,畜牧养殖,生态农业休闲
旅游,农业技术研发及咨询,农业基地开发与建设,农资销售,农贸市场开发及
管理,物业管理,租赁不动产、动产管理,房地产开发及经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八一总场资产总额 6.22 亿元,净资产 4.54 亿元;
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82 亿元,净利润 1,341.23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八一总场资产总额 6.12 亿元,净资产 4.52 亿元;
2023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02 亿元,净利润 317.0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3
    海南农垦八一总场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海南农垦龙江农场有限公司
    法人名称:海南农垦龙江农场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符积前
    注册资本:8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05 月 23 日
    经营范围:农作物种植,畜牧养殖和屠宰加工,水产养殖,农资配送,初级
农产品收购、储存、加工、运输、销售,农业休闲观光,休闲农庄,酒店民宿,
劳务与技术服务,资产(农用土地)租赁,旅游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农贸市场
开办。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龙江农场资产总额 4.24 亿元,净资产 3.83 亿元;
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56 亿元,净利润 773.45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龙江农场资产总额 4.37 亿元,净资产 3.88 亿元;
2023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0.52 亿元,净利润 845.0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海南农垦龙江农场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海南农垦红华农场有限公司
    法人名称:海南农垦红华农场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富政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05 月 08 日
    经营范围:农作物种植、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农资配送、初级农产品收购、
储存、加工、运输、销售、农业休闲观光、休闲农庄、酒店管理、住宿服务、劳
务与技术服务、自有资产(农用土地)租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红华农场资产总额 1.51 亿元,净资产 0.57 亿元;
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14 亿元,净利润-461.33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红华农场资产总额 1.83 亿元,净资产 0.54 亿元;


                                        4
2023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0.15 亿元,净利润-263.0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海南农垦红华农场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海南农垦西达农场有限公司
    法人名称:海南农垦西达农场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燕钊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05 月 23 日
    经营范围:农作物种植、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农资配送,初级农产品收购、
储存、加工、运输、销售,农业休闲观光,休闲农庄,酒店民宿,劳务与技术服
务,资产(农用土地)租赁,旅游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农贸市场,矿产开采加
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西达农场资产总额 4.46 亿元,净资产 3.85 亿元;
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34 亿元,净利润 533.72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西达农场资产总额 4.56 亿元,净资产 3.94 亿元;
2023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0.46 亿元,净利润 581.0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海南农垦西达农场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五)海南农垦西联农场有限公司
    法人名称:海南农垦西联农场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波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04 月 12 日
    经营范围: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水产养殖;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
危险货物);住宿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水力发电;
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农作物种子经
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水果种植;树木种植经营;橡胶作物种植;农


                                        5
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休闲观光活动;酒店管
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土地使用
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石油制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西联农场资产总额 4.72 亿元,净资产 2.07 亿元;
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40 亿元,净利润 202.74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西联农场资产总额 4.35 亿元,净资产 2.23 亿元;
2023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0.51 亿元,净利润 78.0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海南农垦西联农场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海南农垦中坤农场有限公司
    法人名称:海南农垦中坤农场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志郁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12 月 15 日
    经营范围:热带作物种植,土地开发租赁服务,休闲项目开发,畜牧业生产,
热带农业种植,物流运输,水力发电,林木、纸制品制造,旅游开发,酒店经营,
体育健身,娱乐,投资咨询,房地产开发,观光农业,畜牧、农产品加工、销售、
收购,物业管理、农贸市场管理。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坤农场资产总额 3.51 亿元,净资产 2.38 亿元;
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46 亿元,净利润 410.68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中坤农场资产总额 3.58 亿元,净资产 2.52 亿元;
2023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0.38 亿元,净利润 247.0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海南农垦中坤农场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产业发展项目用地涉及的低产胶园面积约 77,306.84 亩(其中:西培分


                                        6
公司 2,241.40 亩,邦溪分公司 685.78 亩、龙江分公司 2,154.00 亩,红华分公
司 3,164.58 亩,红光分公司 8,305.00 亩、西达分公司 44,011.00 亩,西联分公
司 4,745.08 亩,中坤分公司 12,000.00 亩),具体面积以实际交付的面积为准。
    (二)权属情况说明
    产业发展项目用地涉及的胶园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
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
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标的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胶园的账面原值 28,211.99 万元,累计折旧
5,041.04 万元,账面净值 23,170.95 万元(其中:西培分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
账面原值 494.47 万元,累计折旧 125.44 万元,账面净值 369.03 万元;邦溪分
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账面原值 80.07 万元,累计折旧 46.45 万元,账面净值 33.63
万元;龙江分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账面原值 297.55 万元,累计折旧 105.26 万元,
账面净值 192.29 万元;红华分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账面原值 1,671.53 万元,累
计折旧 391.75 万元,账面净值 1,279.78 万元;红光分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账面
原值 1,890.96 万元,累计折旧 378.61 万元,账面净值 1,512.35 万元;西达分
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账面原值 17,374.57 万元,累计折旧 2,424.15 万元,账面
净值 14,950.42 万元;西联分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账面原值 821.08 万元,累计
折旧 332.74 万元,账面净值 488.34 万元;中坤分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账面原值
5,581.76 万元,累计折旧 1,236.64 万元,账面净值 4,345.12 万元)。(以上数
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上述胶园的账面原值 28,813.12 万元,累计折旧
5,353.69 万元,账面净值 23,459.43 万元(其中:西培分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
账面原值 502.09 万元,累计折旧 126.16 万元,账面净值 375.94 万元;邦溪分
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账面原值 80.19 万元,累计折旧 46.51 万元,账面净值 33.67
万元;龙江分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账面原值 386.63 万元,累计折旧 117.66 万元,
账面净值 268.96 万元;红华分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账面原值 1,680.15 万元,累
计折旧 404.17 万元,账面净值 1,275.99 万元;红光分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账面
原值 1,943.46 万元,累计折旧 381.80 万元,账面净值 1,561.66 万元;西达分


                                    7
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账面原值 17,595.84 万元,累计折旧 2,611.98 万元,账面
净值 14,983.86 万元;西联分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账面原值 822.23 万元,累计
折旧 333.21 万元,账面净值 489.02 万元;中坤分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账面原值
5,802.53 万元,累计折旧 1,332.20 万元,账面净值 4,470.33 万元)。(以上数
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本次交易补偿对象为项目用地胶园,补偿范围包括对橡胶树的投入、资产价
值及未来收入预计。参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和海南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琼府〔2014〕36 号),结合
公司胶园资产情况,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确定经济补偿标准为:18,000 元/亩。
    本次交易价格参照政府补偿标准,经各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五、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海垦控股集团下属农场公司
    乙方:产业发展用地涉及海南橡胶下属分公司
    (二)交易内容及价格:
    甲方规划水库移民安置、油茶种植等项目涉及乙方林权范围内胶园约
77,306.84 亩(其中:西培分公司 2,241.40 亩,邦溪分公司 685.78 亩、龙江分
公司 2,154.00 亩,红华分公司 3,164.58 亩,红光分公司 8,305.00 亩、西达分
公司 44,011.00 亩,西联分公司 4,745.08 亩,中坤分公司 12,000.00 亩),具体
面积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实际交付的面积为准。结合乙方胶园资产情况,双
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青苗补偿和安置费用等项目,确定经济补偿标准为
18,000 元/亩。
    (三)支付方式:八一总场、龙江农场、红华农场、西达农场、西联农场、
中坤农场应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分别向项目用地对应的海南橡胶下属分公司
支付 2,057.61 万元、2,606.92 万元、2,905.08 万元、48,026.09 万元、4,355.98
万元、11,016.00 万元,剩余款项应于 2024 年 3 月 31 日前支付完毕。最终款项
金额根据实际交付情况多退少补。所有款项均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
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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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土地交付:乙方按照甲方实际用地情况分批交付土地,具体交付时间
由甲乙双协商确定,交付时间不晚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交付时双方签署土地
移交确认书对交付时间、面积等事宜进行确认。
    (五)土地清理:乙方林权范围内涉及乙方的橡胶树、青苗等地上生物资产
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土地交付后的 12 个月内,按照甲方项目规划开展
林木采伐工作,由此可能产生的砍伐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甲方项目推迟等
原因导致无法砍伐,乙方有权选择以评估作价方式向甲方出售相关生物资产,具
体协议由双方商定。
    (六)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期足额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未付
款项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否则乙方有权顺延交付土地及顺延配合甲方
处理相关事宜等。
    (七)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经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油茶产业发展、树立大食物观等重要指示
精神与党中央、国务院和海南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粮油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
结合《海南省油茶生产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发展油茶产业的工作要
求,同时为协助做好水库移民生产安置工作,海南橡胶从顾全大局、兼顾国家、
社会和企业利益出发,就产业发展项目选址用地与海垦控股集团下属农场公司签
署协议并获得经济补偿。
    本次低产胶园产业发展用地涉及土地面积 77,306.84 亩,约占公司当前全球
范围内经营管理土地总面积的 1.55%,获得的经济补偿可以弥补公司成本,不会
对公司橡胶种植端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低产胶园用于产业发展用地经济补偿的议案》,
关联委员艾轶伦回避表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低产胶园用于产业发展用地经济补偿的议案》。关联董事
艾轶伦、王天明、李小平、蒙小亮、韩旭斌回避表决,4 名独立董事陈丽京、王


                                   9
泽莹、林位夫、张生均投了同意票。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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