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交通:龙江交通关于与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新能源合作暨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10-31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3-048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展新能源合作暨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
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定价原则,公
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形成依赖。
公司《关于与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新能源合作暨新增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江交通”或“公司”)为实现“一
体两翼”发展战略,以新能源产业作为“产业翼”并推动落地实施,根据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龙江交通新能源产业落地方案》,推动
新能源产业项目落地实施。
公司拟利用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及其所属
企业所管辖的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养护专区、物流园区、产业园区、矿山园
区等场景(以下简称“新能源应用场景”)的屋顶、闲置土地及其他可利用空间等资
源,投资建设风电、光电、储能等新能源场景,同时协助其完成综合能源系统管理,
助力其打造“绿色+”产业,获取售电及能源管理收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公司对本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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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具体内容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
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黑龙江交通龙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投资”)为
投资主体,设立 SPV 公司,免费使用交投集团及其所属企业所管辖闲置土地、房屋屋
顶资源,开展新能源项目建设及运营。交投集团所属企业将优先使用龙江交通新能
源项目所产生的电能,电费按当地同时间阶段九折(或其他等价条件)结算,余电
上网,综合能源管理费用按照具体服务内容另行结算。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与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新能源合作暨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了上述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基于“一体两翼”发展战略中新能源“产业翼”
落地需要,利用交投集团所辖资源开展新能源产业项目,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我们同意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一体两翼”发展战略中新
能源“产业翼”落地需要,充分利用交投集团及其权属企业所辖资源开展新能源产
业项目,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上述新增日常关联
交易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所涉及的
价格客观公允。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与黑龙江省交通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新能源合作暨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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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年初至披露 本次预计金额
占同类 上年实 占同类业
关联交易 本次预 日与关联人累计 与上年实际发
关联人 业务比 际发生 务比例
类别 计金额 已发生的交易金 生金额差异较
例(%) 金额 (%)
额 大的原因
交投集
向关联人 团及其
5,000 100.00 0 0 - -
销售商品 所属企
业
合计 5,000 100.00 0 0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法人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为交投集团及其所属企业,交投集团基本信息如下: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是由黑龙江省政府
出资成立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注册资本:402 亿元
法定代表人:尚云龙
注册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星海路 20 号 A 栋 301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MA1BF5266L
主营业务: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开发、建设、经营,交通信息化产品的生
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检测服务,公
路管理与养护,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客运经营,通信管道光缆租赁,广告牌租赁,
制作、发布、代理广告,土地整治服务,土地储备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
赁,住宿服务,通用仓储,贸易经纪与代理,石油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动车
燃气、充电销售,矿产开发和经营,汽车租赁,自有房屋租赁,会议及展览展示服
务,食品生产经营,计算机图文设计,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2809.28 亿元,负债总额 1624.93 亿元,所
有者权益 1184.35 亿元,资产负债率 57.84%,营业收入 199.57 亿元,净利润 3.06 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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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 2899.88 亿元,负债总额 1691.15 亿元,所
有者权益 1208.74 亿元,资产负债率 58.32%,营业收入 88.78 亿元,净利润 2.22 亿
元。
(二)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为交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
与交投集团所属企业同受交投集团控制,因此交投集团及其所属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交投集团为黑龙江省政府出资成立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其所属企业均依法存
续,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以全资子公司龙源投资为投资主体,投资设立 SPV
公司,无偿使用交投集团所属企业所辖的新能源应用场景可利用的空间开展新能源
设施的部署(使用期限为 25 年),并向其售电,同时根据各场景的需求提供综合能源
管理服务。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定价原则,在充分参考新能源
业务市场交易水平及优惠政策的基础上,SPV 公司拟根据行业惯例及使用场景同时段
国家电网电价的九折(或其他等价条件)销售电能。SPV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具体销售
合同,定期结算电费及服务费。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推进《龙江交通新能源产业落地方案》
实施,是积极培育发展新能源产业翼项目的重要渠道和稳定的利润来源,是基于公
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充分利用股东资源助力公司发展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提升
公司的盈利能力。
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每年因上述关联交易带
来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占龙江交通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总收入和净利润的比重较小,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来源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形成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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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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