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广州 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 2023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综合服务 协议>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与控股 股东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 港集团”)存在关联业务往来。为规范两者之间的关联交易 行为,确保交易价格公正、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 双方利益,公司与广州港集团续签《综合服务协议》。该协 议为规范两者之间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经营所需,不存在向 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 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吉争雄、肖胜方、朱桂龙 2023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