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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秦港股份: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8-30  

   证券代码:601326           证券简称:秦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

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文件规定的施行起

始日及衔接规定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要求,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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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适用本

解释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

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

    三、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依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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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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