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影: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3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以及《上
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的议案及相关文件,现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充确认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发生关联交易及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
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
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补充确认与同一关
联人累计发生关联交易及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上影元文化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增强
控股子公司大 IP 业务开发能力,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
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丁伟晓、施继元、Xin Zhang(张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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