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作为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和严谨 的立场,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订立增资协议之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全程物流服务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 展需要; 2、为本次关联交易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 事已回避表决; 4、综上,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泰文、孟焰、宋海清、李倩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