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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重工:中信重工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2023-06-16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 2023-045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信重工”)
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
议案》,同意公司与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中信重工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与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票认购协议》”)。
    2023 年 2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规则文
件,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注册制新规对原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相应表述
的调整。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中信重工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与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以下简称“《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要求,本次发行方案自董

                                   1
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内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 6 个月起
至今,公司向合肥兴邦先进制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
第二次出资义务,实缴出资金额 9,000.00 万元,并另有 9,000.00 万
元认缴出资义务。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谨慎性原则,公司将从本次募
集资金总额中扣除上述财务性投资 1.8 亿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
的授权,并结合监管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
致的基础上,2023 年 6 月 10 日,公司与中信投资控股签署了《中信
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股票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相应修改了《股票认购协议》《股
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中有关“发行股票数量”“募集资金总额”
等表述,除前述修改之外,《股票认购协议》《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的实质内容无变更。《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具体内
容如下:
    一、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人):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3 年 6 月 10 日
    (二)对《股票认购协议》、《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修改
    1.《股票认购协议》《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鉴于”条款第
3 条修改为:甲方为融资需要以及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拟向包括乙方


                                2
在内的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00,000,000 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 82,846.28 万元。
    2.《股票认购协议》、《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中“释义”条
款中的“本次认购、本次交易”、“本次发行结束”等简称及对应释义,
均相应调整为:
                          乙方直接根据《股票认购协议》、《股票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及本补充协议约定的条件、价格和
本次认购、本次交易   指
                          数量,参与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认购行为。
                          根据原《股票认购协议》、《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
本次发行结束         指   协议》及本补充协议发行的股票在登记结算公司
                          登记于乙方名下之日。
    《股票认购协议》《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的其他释义
条款保持不变。
    3.《股票认购协议》《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中关于“认购
金额与数量”条款修改为: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
过 400,000,000 股(含本数),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
将在发行人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发行人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其聘任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本补充协议系对《股票认购协议》《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补充,除本补充协议第 1.1 条、第 1.2 条、第 1.3 条所述修改之外,
《股票认购协议》、 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
自公章之日起成立,并与《股票认购协议》《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同时生效。如《股票认购协议》被解除,则本补充协议应同时一
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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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备查文件
    1.《中信重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股
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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