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中信 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秉承 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资 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高级管理人 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熊国源先生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林钢、李贻斌、韩清凯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