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泰铝业:明泰铝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27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作为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
加了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对本次会议审议的部
分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引贵
李曙衢
2023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