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泰铝业:明泰铝业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23-10-28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85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
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6
号)批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 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8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647,276.85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68,352,723.15 元,上述资金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全部到
位。2023 年 8 月 3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河南明泰铝
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 亿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
华验字[2023]000450 号),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
司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分别与光大银行
郑州分行、民生银行郑州分行、平安银行郑州分行、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发布的临 2023-056 号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东吴证券等相关方开设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1 光大银行郑州分行 77280180808779866 正常使用
2 民生银行郑州分行 617601677 正常使用
3 平安银行郑州分行 15484867777701 正常使用
4 浦发银行郑州分行 76310078801700000140 正常使用
5 浦发银行郑州分行 76310078801700000139 本次注销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在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
76310078801700000139)用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专户,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上述账户余额为 0 元,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
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
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