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范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7-28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樱光电”)。
上述被担保人为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范股份”或“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晶樱光电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
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晶樱
光电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反担保协议将在担保事项发生时签订)。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晶樱光电资产负债率为 74.89%;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对运营资金的需求,在确保运作规
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相关方拟就晶樱光电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提供担保,主要授信及担保情况如下:风范股份拟为控股子公司晶樱光电申
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
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担保期限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新的担保额度止。
晶樱光电以其 2022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的总额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9.01%,公司已
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
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苏州晶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694456191P
营业期限:2009 年 09 月 02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凤凰镇双龙村
法定代表人:黄金强
注册资本:15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太阳能电池硅片、单晶硅棒、多晶硅锭,
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从事光伏应用产品的研发、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从事自有
生产设备的租赁业务;从事太阳能光伏产品和生产设备及零配件、太阳能发电设
备及软件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
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从事太阳能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专业
分包;自有房屋出租;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投资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晶樱光电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晶樱光电 60%股权。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
项)。
截至本公告日,晶樱光电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况。
最近两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3,978.01 223,069.95
负债总额 127,046.36 167,076.64
净资产 36,931.65 55,993.31
流动负债总额 115,149.29 148,361.59
项 目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79,070.62 143,864.76
净利润 8,722.43 18,841.16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鉴于担保协议将于相关方实际融资时与融资合同一并签署,具体担保协
议内容和形式以届时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提请公司有权机构授权公司
/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授权范围内签署本次担保的有关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的需要,有利于控股
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晶樱光电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
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
力,担保风险可控。晶樱光电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晶樱光电以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满足了控股子公
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对运营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人晶樱光
电的经营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
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的日
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晶樱光电,运
行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的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 3.5 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13.4%。
上述担保全部系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此以外,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
在其他对外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及
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