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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大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2-12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3-06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三)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A 座三
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1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27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         √
      关于为关联法人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核定综合
  2                                                           √         √
      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权投资
  3                                                           √         √
      管理办法》的议案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本行 2022 年度大股东评估情况的报告。

       (二)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本行 2023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会议决议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以及《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特别决议议案:1
    (四)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五)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中国光大
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美光恩御(上海)置业有限
公司、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光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六)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
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
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
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
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
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
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
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
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
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行股东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

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
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818           光大银行        2023/12/18

    H 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本行 H 股股东大会通知。
    (二)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行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A 股股东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 1)、身份证
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
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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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

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亲自送达方式办
理登记(参会回执格式见附件 3)。

    (二)H 股股东登记手续
    详情请参见本行刊载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向 H 股股东另

行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
    (三)现场登记时间
    2023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三)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规定时间事先办理登记
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
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和/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四)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A 座 1015 室——中国光大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银行董事会
办公室(邮编:100033)
    电话:010-63636388
    电子邮箱:zhdshbgsbgyx@cebbank.com


    六、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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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1 日


附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参会回执




                               6
附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公司委派其全权代表本公司出席 2023 年

12 月 27 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按其自己的意见行
使表决权。

    特此确认。




                                  股东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7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
 1
       的议案
       关于为关联法人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核
 2
       定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权
 3
       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

 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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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法人股东填写)                                          邮编: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户号码

                             电
联系人                                         传真
                             话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填妥后,请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三)前以专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本行(电子邮箱:zhdshbgsbgyx@cebban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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