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3-050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结果暨 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204,429,301 股 发行价格:人民币 29.35 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共计 204,429,301 股,公司已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办理,并于 2023 年 8 月 2 日 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获配投资者所认购股份限售 期均为 6 个月,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 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 12 个月。 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 期的议案》。2023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 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 之日(2023 年 7 月 28 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审核通过的通知。 2、2022 年 11 月 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2 号)。 (三)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面值:人民币 0.25 元 2、发行数量:204,429,301 股 3、发行价格:人民币 29.35 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999,999,984.35 元 5、发行费用:人民币 34,592,837.65 元(不含增值税) 6、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965,407,146.70 元 7、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四)募集资金到账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 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3)第 00191 号《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资金验证报告》。 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3 年 7 月 18 日止,国泰君安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 的账号为 31600703003370298 的账户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984.35 元。 2023 年 7 月 19 日,国泰君安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与承销费后的余额划 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3)第 00190 号《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3 年 7 月 19 日止,公司本次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04,429,301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35 元,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984.35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计 人 民 币 34,592,837.65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5,965,407,146.70 元。其中,计入股本总额人民币 51,107,325.25 元,计入资本公 积人民币 5,914,299,821.45 元。 本次发行新增的 204,429,301 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并于 2023 年 8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明》。 (五)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意见。 1、国泰君安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 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 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 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 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 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性意见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具备实施 发行的条件;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书》 及发行人与认购对象签署的《股票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书合法、有效;发行人本 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按照《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依据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依据价格 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认购获配对象及获配股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35 元/股,发行数量 为 204,429,301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984.35 元,未超过股东大会 决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742 号文同意的股数上限以及向上交所报送 发行方案规定的股数上限,未超过募投项目资金总额 600,000 万元(含 600,000 万元)。 本次发行对象及其配售股数、配售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配售金额 限售期限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配售数量(股) (元) (月) 上海睿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睿扬新兴 1 6,132,879 179,999,998.65 6 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7,155,025 209,999,983.75 6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183,304 328,229,972.40 6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4 6,814,310 199,999,998.50 6 国寿资产-PIPE2020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5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403,747 275,999,974.45 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 6 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6,132,879 179,999,998.65 6 公司) 7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7,362,862 509,599,999.70 6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8 6,507,666 190,999,997.10 6 红-个人分红 9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236,797 271,099,991.95 6 10 UBS AG 28,177,172 826,999,998.20 6 11 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12,708,688 372,999,992.80 6 1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894,582 671,955,981.70 6 宁波君和同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3 10,221,465 299,999,997.75 6 合伙) 14 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375,809 421,929,994.15 6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 15 6,507,666 190,999,997.10 6 统-普通保险产品 16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132,879 179,999,998.65 6 17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481,571 689,184,108.85 6 合计 204,429,301 5,999,999,984.35 (二)发行对象情况 1. 上海睿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彭砚 营业执照号:91310113594767064M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河曲路 118 号 286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20 楼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宁波君和同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法定代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君和同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营业执照号:91330206MA7FMJ259B 注册资本:300,1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M1167 办公地址: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大道 555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邱军 营业执照号:91310000631834917Y 注册资本:1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2 层 22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昱大厦 15-20 层 经营范围: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营业执照号:914400007528923126 注册资本:14,097.8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18 号 260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3 楼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 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跃军 营业执照号:91610132MA6W57KHXH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稷路 8 号一栋二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 号/海阳西路 555 号前滩中心 58 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许可项目: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公开募集基金的管 理、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 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6.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法定代表人:Young Lee 营业执照号:QF2003EUS003 注册资本:127.65 亿美元 注册地址:25 Cabot Square Canary Wharf London,E14 4QA England 办公地址:25 Cabot Square Canary Wharf London,E14 4QA England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7.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黄涛 营业执照号:91310000717882215M 注册资本:175,000.0001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 9 号 50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 9 号 50 层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营业执照号:91310000770945342F 注册资本:60,06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 1101 号华泰金融大厦 7-8 层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 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营业执照号:914403007109283569 注册资本:22,22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9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9 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 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10.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营业执照号:913100007550077618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陵东路 3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28-29 楼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11. UBS AG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法定代表人:房东明 营业执照号:QF2003EUS001 注册资本:38,584.0847 万瑞士法郎 注 册 地 址 :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Basel, Switzerland 办 公 地 址 :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Basel, Switzerland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12. 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法定代表人:DMITRI POTISHKO 营业执照号:QF2014EUS274 注册资本:34.14 亿美元 注册地址:Plumtree Court, 25Shoe Lane, London, United Kingdom, EC4A 4AU 办公地址:Plumtree Court, 25Shoe Lane, London, United Kingdom, EC4A 4AU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1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营业执照号:91310000577433812A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41 楼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1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营业执照号:91310000717866186P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18F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国寿资产-PIPE2020 保险资产 管理产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营业执照号:91110000710932101M 注册资本:4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7 号中国人寿中心 14 至 1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7 号中国人寿中心 20 层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以上业务相关 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6.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潘艳红 营业执照号:91310000733370906P 注册资本:862,82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 号 经营范围: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 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办理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办理各种法定人身保险 业务,与国内外保险及有关机构建立代理关系和业务往来关系,代理外国保险机 构办理对损失的鉴定和理赔业务及其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保险法》及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参加国际保险活动,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 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潘艳红 营业执照号:91310000733370906P 注册资本:862,82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 号 经营范围: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 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办理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办理各种法定人身保险 业务,与国内外保险及有关机构建立代理关系和业务往来关系,代理外国保险机 构办理对损失的鉴定和理赔业务及其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保险法》及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参加国际保险活动,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 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阮泽云女士和赵 晓非先生。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HKSCC NOMINEES LIMITED 449,943,880 20.96% 2 阮洪良 439,358,400 20.46% 3 阮泽云 350,532,000 16.33% 4 姜瑾华 324,081,600 15.10%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5 郑文荣 46,801,800 2.18% 6 祝全明 31,201,200 1.45% 7 沈福泉 31,201,200 1.45% 上海睿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睿扬新兴 8 28,000,000 1.30% 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5,151,468 1.1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 10 24,033,531 1.12% 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数 1,750,305,079 81.52% 总股本 2,146,894,167 100.00% 注 1: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 注 2:HKSCC NOMINEES LIMITED 为公司 H 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下股票为沪股通的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 注 4: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阮洪良、姜瑾华、阮泽云和赵晓非先生四人。其中,阮洪良 与姜瑾华为夫妻,阮泽云为阮洪良和姜瑾华之女,赵晓非和阮泽云为夫妻,以上四人于 2016 年 9 月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士协议(阮洪良持有公司 439,358,400 股 A 股普通股,姜瑾华持有 公司 324,081,600 股 A 股普通股,阮泽云持有公司 350,532,000 股 A 股普通股,赵晓非持 有公司 4,800,000 股 A 股普通股);阮洪良另持有 H 股股票 485,000 股,阮泽云另持有 H 股 股票 973,000 股,姜瑾华另持有 H 股股票 111,000 股, 均已纳入 HKSCC NOMINEES LIMITED 持有的股票中计算。阮洪良持有 A 股、H 股股票合计 439,843,400 股,合计占比 20.49%,阮 泽云持有 A 股、H 股股票合计 351,505,000 股,合计占比 16.37%,姜瑾华持有 A 股、H 股股 票合计 324,192,600 股,合计占比 15.1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3 年 8 月 1 日(股权登记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HKSCC NOMINEES LIMITED 449,943,880 19.14% 2 阮洪良 439,358,400 18.69% 3 阮泽云 350,532,000 14.91% 4 姜瑾华 324,081,600 13.78% 5 郑文荣 46,801,800 1.99% 6 祝全明 31,201,200 1.33%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7 沈福泉 31,201,200 1.33% 8 UBS AG 28,495,645 1.21% 上海睿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睿扬新兴 9 27,711,879 1.18% 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 10 27,115,196 1.15% 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数 1,756,442,800 74.70% 总股本 2,351,323,762 100.00% 注 1: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 注 2:HKSCC NOMINEES LIMITED 为公司 H 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下股票为沪股通的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 注 4: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阮洪良、姜瑾华、阮泽云和赵晓非先生四人。其中,阮洪良与姜 瑾华为夫妻,阮泽云为阮洪良和姜瑾华之女,赵晓非和阮泽云为夫妻,以上四人于 2016 年 9 月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士协议(阮洪良持有公司 439,358,400 股 A 股普通股,姜瑾华持有公 司 324,081,600 股 A 股普通股,阮泽云持有公司 350,532,000 股 A 股普通股,赵晓非持有 公司 4,800,000 股 A 股普通股);阮洪良另持有 H 股股票 485,000 股,阮泽云另持有 H 股股 票 973,000 股,姜瑾华另持有 H 股股票 111,000 股, 均已纳入 HKSCC NOMINEES LIMITED 持 有的股票中计算。阮洪良持有 A 股、H 股股票合计 439,843,400 股,合计占比 18.71%,阮泽 云持有 A 股、H 股股票合计 351,505,000 股,合计占比 14.95%,姜瑾华持有 A 股、H 股股票 合计 324,192,600 股,合计占比 13.79%。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截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180,000 0.15% 204,429,301 207,609,301 8.83%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180,000 0.15% 204,429,301 207,609,301 8.8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143,714,461 99.85% 0 2,143,714,461 91.17% 1、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693,714,461 78.89% 0 1,693,714,461 72.03% 2、境外上市的外资股(H 股) 450,000,000 20.96% 0 450,000,000 19.14% 股份总数 2,146,894,461 100.00% 204,429,301 2,351,323,762 100.00% 注:上述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中的“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数包括 2022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3 年 8 月 1 日期间的“福莱转债” 转股情况。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204,429,301 股限售流通股,本次发行不存在 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资产结构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均将增加,负债总额不变,资 产负债率将相应下降,本次发行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偿债能力,降低财务 风险,优化资本结构。 (三)业务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仍为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工程玻璃和家居 玻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玻璃用石英矿的开采和销售。所处行业仍为非金 属矿物制品业。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 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 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 (五)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尚无对高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高管人 员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重大变化。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 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结构产生重大 影响,不会发生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在生产、采购、 销售等方面新增经常性关联交易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本公司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 会发生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青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保荐代表人:周琦、胡伊萍 项目协办人:蔡佳峰 联系电话:021-38032666 联系传真:021-38670666 (二)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项目经办人:陆隽怡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联系传真:010-65051156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住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309 号 B 座 5、7-8 楼 负责人:马国强 签字律师:景忠、金明明 联系电话:025-89660977 联系传真:025-89660966 (四)审计机构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负责人:付建超 签字会计师:周华、葛丞尧、杨蓓、汪程 联系电话:021-61418888 联系传真:021-63350003 (五)验资机构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负责人:付建超 签字会计师:杨蓓、汪程 联系电话:021-61418888 联系传真:021-63350003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