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3-075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之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439,843,400 股和 324,192,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71%和 13.79%。本次股份质押及部分股份解除 质押后,阮洪良先生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 45,31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 10.30%,占公司总股本的 1.93%,姜瑾华女士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 14,1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4.35%,占公司总股本的 0.60%。 ●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阮泽云女士、赵晓非先生合计持 有本公司股份 1,120,34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65%。本次股份质押及部分股 份解除质押后,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阮泽云女士、赵晓非先 生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 65,621,500 股,占四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86%, 占公司总股本的 2.79%。 ●因公司“福莱转债”处于转股期,本公告所涉及的股本占比计算以 2023 年 9 月 25 日公司总股本 2,351,323,762 股为基数。 一、 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阮洪良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 持有的本公司部分 A 股股票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为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股东名 本次质押 质押起 质押到 控股股 为限 补充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称 股数(股) 始日 期日 东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国泰君安 2023年9 2024年9 个人资 阮洪良 是 16,360,000 否 否 证券股份 3.72% 0.70% 月26日 月26日 金需求 有限公司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 用途。 二、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姜瑾华女士的通知,获悉其将所 持有的本公司部分 A 股股票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名称 姜瑾华 本次解质股份 10,70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3.3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6% 解除质押时间 2023 年 9 月 25 日 持股数量 324,192,600 股 持股比例 13.7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14,100,000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35%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0%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 持股 本次股份 本次股份 占其所 占公 持股数量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比例 质押及部 质押及部 持股份 司总 (%) 分股份解 分股份解 比例 股本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除质押前 除质押后 (%) 比例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累计质押 累计质押 (%)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数量 数量 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阮洪良 439,843,400 18.71 28,950,000 45,310,000 10.30 1.93 0 0 0 0 姜瑾华 324,192,600 13.79 24,800,000 14,100,000 4.35 0.60 0 0 0 0 阮泽云 351,505,000 14.95 6,211,500 6,211,500 1.77 0.26 0 0 0 0 赵晓非 4,800,000 0.20 0 0 0 0 0 0 0 0 1,120,341,000 5.86 合 计 47.65 59,961,500 65,621,500 2.79 0 0 0 0 (注 1) (注 2) 注 1:阮洪良先生持有公司 A 股无限售股 439,358,400 股、H 股无限售股 485,000 股;姜瑾华女士 持有公司 A 股无限售股 324,081,600 股、H 股无限售股 111,000 股;阮泽云女士持有公司 A 股无限 售股 350,532,000 股、H 股无限售股 973,000 股;赵晓非先生持有公司 A 股无限售股 4,800,000 股。 上述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1,120,341,000 股。 注 2:本数据为上述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股份数占其合计持有股份的比例。 四、其它说明 1、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具备资金偿还能力,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的 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分红、投资收益、个人薪酬等。 2、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具备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 范围之内。在本次质押期内,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阮洪良先生、姜瑾华 女士将采取补充抵押物或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导致 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4、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