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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煤能源: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资料2023-05-24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资料




          2023 年 6 月
                                                 目                  录

会 议      须     知............................................................................................................ 1

会 议      议     程............................................................................................................ 3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4

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5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9

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1

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资本支出计划》的议案.......................................... 13

议案六 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14

议案七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15

议案八 关于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投资决策的议案................................ 16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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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     议       须 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
知:
     一、参会法人股东代表须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
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
登记。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股东和股东代表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表决权,投票的具体事宜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发布的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的通知》。
     三、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应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或之前办理会议登记。
     四、股东和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股东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
益,保持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大会主持人视会议情况安排股东和股东代表发言、提
问,组织公司有关人员回答股东和股东代表提出的问题。
     六、股东和股东代表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应逐项表决,在议
案下方的“同意”“反对”和“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所
选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
权。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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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     议       议 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6 月 13 日 下午 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6 月 12 日 下午 3:00 至
                         2023 年 6 月 13 日 下午 3:00
二、现场会议程序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通报会议出席情况
     (三)解释投票程序,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四)说明议案,股东审议议案,针对议案提问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资本支出计划》的议案;
     议案六 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和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七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八      关于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投资决策的议
案。
     (五)股东和股东代表投票
     (六)统计表决结果
     (七)宣布会议决议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宣布会议结束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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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依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的 2022
年度经营成果编写了《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报告》,该报告总结
了 2022 年度公司治理、改革发展、生产经营等主要工作完成情
况。
     《公司 A 股 2022 年度董事会报告》,主要包括公司简介和主
要财务指标、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股份变动及股东
情况等章节,详见《公司 A 股 2022 年年度报告》中第 6 页-第 9
页、第 12 页-第 39 页、第 42 页-第 59 页和第 79 页-第 82 页。
     《公司 H 股 2022 年度董事会报告》,主要包括主要业务、经
营业绩、股息、主要股东持股情况、关连交易、减少同业竞
争、重大事项、重大法律程序、董事履行职责情况、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履职情况等章节,详见《公司 H 股 2022 年年度报告》中
第 46 页-第 57 页、第 63 页-第 65 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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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依法行使监督职能。通过组织召开
监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等方式,对公司的重大决
策、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和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
情况进行了监督,较好的完成了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信息披露报纸

  第四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   2022 年 3 月 24 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第四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   2022 年 4 月 27 日              -

  第四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    2022 年 7 月 5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第四届监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   2022 年 8 月 25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第四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   2022 年 10 月 26 日             -

     报告期内,监事会 5 次会议均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和财务报告、2022 年季度报告和中期报
告、关联交易事项等有关议案,并听取了关于 2022 年度重大风
险管控情况的汇报。
     二、监事会对公司工作的意见
     2022 年,公司锚定建设世界一流能源企业战略目标,继续
践行“存量提效、增量转型”的发展思路,抢抓机遇、踔厉奋
发,加快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持续推进深化改革,发展质量
显著提升,经营业绩再创新高,监事会对公司所做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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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认可。
     三、监事会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监事会认为,公司
能够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公司认真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不断完善内
部管控体系建设,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能够履职尽责,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
告、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
映了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关于公司收购或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或出售资产情况。
     (四)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平朔集团与平朔发展公司共
同出资设立山西中煤平朔新能源有限公司关联交易、调整公司
2022-2023 年部分持续性关联交易年度上限等事项。监事会认
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信息披露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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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 ESG 报告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和 ESG 报告。监事会认为,两份报告客观真实地描述了公司内
部控制和环境、社会责任以及公司治理的情况,监事会对以上
报告没有异议。
     (六)关于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和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财务公司《关于中煤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和《关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中
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监事会认
为相关报告和议案符合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以上报告和议案没
有异议。
     (七)关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情况进行
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科
学决策,积极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推进公司科学健
康发展。
     2023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
关规定,以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己任,忠实、勤勉地
履行监督职责,做好各项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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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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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要求,公司编制了 2022 年度报
告。其中,依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 2022 年度财务报告,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审计;依据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
     一、盈利状况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全年实现收入 2,205.77 亿元,同比
减少 192.51 亿元;利润总额 328.97 亿元,同比增加 68.26 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2.41 亿元,同比增加 45.02 亿元;
基本每股收益 1.38 元,同比增加 0.34 元。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全年实现收入 2,205.77 亿元,同比
减少 192.51 亿元;税前利润 345.83 亿元,同比增加 67.14 亿元;
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为 197.19 亿元,同比增加 45.47 亿元;基本
每股盈利 1.49 元,同比增加 0.35 元。
     二、资产、负债及权益状况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公司资产总
额 3,401.09 亿元,比年初增加 174.99 亿元;负债总额 1,750.51
亿元,比年初减少 44.88 亿元;股东权益总额 1,650.58 亿元,比
年初增加 219.87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1,307.65
亿元,比年初增加 164.19 亿元;资产负债率 51.5%,比年初降
低 4.2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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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现金流量状况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9.98 亿元,比年初减少 10.97 亿元。2022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
金净流入 436.34 亿元,同比减少流入 44.63 亿元(其中:生产销
售活动创造的现金流量净额 400.49 亿元,同比增加 27.38 亿元;
财务公司吸收中煤能源之外成员单位存款增加的现金流入 35.85
亿元,同比减少 72.01 亿元);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 220.46 亿
元,同比减少流出 33.36 亿元;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 226.87 亿
元,同比增加流出 160.0 亿元。
     有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A 股
2022 年年度报告》中第 92 页至第 251 页,《公司 H 股 2022 年年
度报告》中第 71 页至第 212 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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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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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经审计 2022 年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国际财务报告准则(H 股)为 19,719,469,000 元,中国企
业会计准则(A 股)为 18,240,535,000 元。
     公司章程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正,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金额不少于合并报表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两个准则孰低者为准)的
20%。公司发行 H 股也向资本市场承诺“拟在全球发售后的期间
分派本公司 20%至 30%的可分派净利润”。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鼓励公司治理和经营情
况良好的上市公司按照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 30%比例进行
现金分红有关精神,近年来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一直保持在
30%。按照上述原则,公司董事会建议 2022 年继续按照中国企
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240,535,000 元的 30%计 5,472,160,500 元向股东分派现金股
利,以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 13,258,663,400 股为基准,每股分派
0.413 元(含税)。向境外非居民企业、境外居民个人股东以及
A 股自然人股东分派的股利,根据税收法规代扣代缴相应税
款。
     待股东大会批准后,上述利润分派将依据《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由董事会负责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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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资本支出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战略投资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规避投
资风险,保障投资收益,公司根据发展战略、主营业务增长的
安排,同时结合实际发展需要,编制了 2023 年度资本支出计
划。
     2023 年,公司资本支出计划安排 180.20 亿元,其中:基建
项目安排 118.34 亿元,股权投资安排 0.60 亿元,技术改造及更
新安排 61.26 亿元。
     按主业划分:煤炭安排 104.56 亿元,占总计划的 58.02%;
煤化工安排 38.04 亿元,占总计划的 21.11%;电力安排 18.83 亿
元,占总计划的 10.45%;新能源安排 14.00 亿元,占总计划的
7.77%;煤机装备安排 4.72 亿元,占总计划的 2.62%;其他业务
安排 0.05 亿元,占总计划的 0.03%。
     有关公司 2023 年度资本开支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A
股 2022 年年度报告》中第 39 页,《公司 H 股 2022 年年度报告》
中第 32 页至 34 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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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六 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中期财务报告审阅
         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
务所是公司 2022 年经过公开招标选聘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的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
审计师。为保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
部有关规定,建议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
2023 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的中期财务
报告审阅、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 1,030
万元(含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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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七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结合公司实际,建议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薪酬标准为人民
币 30 万元,退出现职的中央企业负责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按人民币 9 万元标准发放工作补贴(均为税前,按月支付,代
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实际履职时间计算)。其他董事不在公
司领取薪酬。
     监事的薪酬在现工作岗位的单位领取。
     董事、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及相
关活动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
     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将为董事、监
事投保责任险。
     董事、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及董
事会、监事会组织的相关活动的差旅费用由公司负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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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八       关于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
                            投资决策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积极响应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公司“存量提效,
增量转型”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加快形成致密产业链,按照公
司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公司下属全
资子公司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中煤榆林
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
     项目设计规模 220 万吨甲醇/年、90 万吨聚烯烃/年,投资总
额 238.88 亿元,全投资税前内部收益率 10.6%,资本金财务内
部收益率为 14.88%。根据前期评估审查结果,项目技术方案可
行、财务评价较好、投资风险可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发布的《中国中煤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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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 年,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依法依规履职,忠实勤勉尽责,按时出席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审慎审议各项议案,独立自主发表意
见,积极为公司改革发展、管理提升、风险防控建言献策,对促进
董事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
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现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 3
名(简历详见《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有关规定。董事会下设 5 个专门委员会,分
别为战略规划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和安全、健康及环保委员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在不同的专
门委员会中担任委员,其中在薪酬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中占多数并且担任主席。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具有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所要求的独立
性,均向公司提供了独立性确认函,确认不存在影响履职独立性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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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2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董事会会议 6 次,
战略规划委员会 1 次,薪酬委员会 3 次,独立非执行董事和审计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 7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安全、健康及环保委员会 1
次。独立非执行董事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非执行董事
                               战略规划     薪酬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安全健康及环
姓   名    股东大会   董事会                             和审计与风险
                               委员会会议     会议                          会议       保委员会会议
                                                         管理委员会会议
张   克      1/2       5/6         -           3/3            7/7            1/1            -
张成杰       2/2       5/6        1/1           -             7/7            1/1            -
梁创顺       1/2       6/6         -           3/3            7/7             -            1/1
     说明:1.上表格式为“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2.出席方式包括现场出席和电话会议方式出席。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严格按照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定,积
极履行职责,强化与公司董事、监事、经营层沟通交流,不断完善
工作机制,定期审阅公司生产经营简报、听取专项工作汇报,到北
煤机、陕西公司等有关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全面了解公司战略规划
执行、重点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详细了解决策背景,
积极参与研究讨论,独立发表意见,充分行使对董事会决议的表决
权和监督权,有效保证公司规范运作。
          2022 年 1 月,独立非执行董事与董事长进行了座谈,就公司改
革转型、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提质增效等方面进行了充分沟通和
交流,为公司聚焦“十四五”规划落地、科学谋划当前和一定时期内
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报告期内,独立非执行董事聚焦公司主责主业,积极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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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学习培训,及时了解国内外行业动态,不断拓展学习研究的广度
和深度,及时了解掌握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和新的监管要求,持续
提高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持续提升履职水平和履职成效。
     报告期内,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未提出异
议,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和独立发表意见情况
     2022 年,独立非执行董事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独立的原
则,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高管人员任免和业绩考核、利
润分配、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事项情况,对需要发表意见的事项
认真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公司强化落实“预算管理、适时
监控、上限预警和定期会商”机制,动态持续监控和预测公司各类关
联交易发生情况,及时进行关联交易规模测试,对调整公司
2022-2023 年部分持续性关联交易年度上限、平朔集团与平朔发展公
司共同出资设立中煤平朔新能源有限公司等 2 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
了审议,就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定价公允性等问题进行充
分讨论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公司各项关
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相关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遵循市
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情形;董事会对相关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上市地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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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也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经营考核指标以及董事、监事、高
管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了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经营考核
指标和上年度薪酬兑现方案、本年度基薪方案等事项,独立非执行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相关方案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薪酬兑现相关规定和公司生产经营实际。
     (四)业绩预告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公司发布的 4 次业绩预告进行了
审核,认为公司及时发布业绩预告有利于市场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
况,有助于保护投资者知情权。
     (五)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 年 4 月,经公开招标,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聘任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安永华明)分别为公司 2022 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下的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 1,030 万元(含税)。独立
非执行董事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议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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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形式、决策程
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地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落实境内外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指引要
求,构建特色 A+H 股信息披露体系,向资本市场真实准确完整反映
公司经营情况,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依法合规,
未发生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议了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听取了
公司 2022 年度重大风险管控情况的汇报,认为公司对重要业务和事
项均已建立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达到预期目标,内部控制体系设
计合理、运转有效,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未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或重要缺
陷。公司致力于提高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有效性,健全内控管理体
系、完善重大风险管控机制,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和当期经营目标,
聚焦关键业务、重点改革领域等重要经营管理环节,压实重大风险
管控责任,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风险管理和内控工作。
     (九)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审
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各专
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十)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议了财务公司风险处置预案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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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评估报告,认为财务公司经营资质、内控建设、经营情况均符合
开展金融服务的要求,财务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四、履职总体评价
     2022 年,独立非执行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专业特长
和优势,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独立客观发表意见,为公司
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有效提升了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维护了公
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独立非执行董事将进一步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更好地
发挥自身优势,持续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
展再上新台阶,助力公司以优异业绩回馈广大投资者。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   克、张成杰、梁创顺
                                              2023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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