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2023-08-03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23-067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天津源峰镕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投资金额:人民币 1 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2023 年 1 月修订)》要求,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无论参与金额大小
均应当及时披露;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
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况
2023 年 8 月 2 日,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紫金紫艮(宁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紫艮投资”,公司通
过全资子公司紫金矿业(上海)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96.3%)与厦门源峰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厦门源峰”)签署《天津源峰镕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
协议》《天津源峰镕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协议》,由紫艮投资作为有限
合伙人认缴天津源峰镕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源峰”)人民
币 1 亿元出资额,占认缴后天津源峰出资总额的 5.2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 1 月修订)》要求,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无论参与金额大小均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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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披露。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2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子公
司开展 2023 年度金融业务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
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厦门源峰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港中路 1692 号万翔国际商务中
心 2 号楼北楼 406-90
注册资本:人民币 1,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田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厦门源峰不存在关联关系,厦门源峰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津源峰镕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动漫中路 482 号创智大厦 1-717(天津志融
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第 313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源峰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厦门源峰为天津源峰的普通合伙人。公司与天津源峰及其他合伙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天津源峰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管理人:北京磐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
登记编号:P1067897
天津源峰主要以有限合伙人身份投资于厦门源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主基金”),并通过主基金间接从事投资业务,主基金关注包括科
技与工业等与公司主业相关行业及上下游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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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入伙:普通合伙人同意接纳紫艮投资成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紫艮投
资在合伙企业中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
(二)合伙目的:从事投资业务,为合伙人获取投资回报。
(三)出资缴纳:所有合伙人均应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对合伙企业缴付实缴资本。
(四)收益分配:合伙企业的收益分别按照如下比例进行分配:
1.合伙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主基金项目投资产生的收益,应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按其
在该项目的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进行分配。
2.合伙企业取得的来源于合伙企业的临时投资及因主基金的临时投资产生的收益,
应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普通合伙人合理认定的其在产生该等收益的合伙企业资金中
所占的比例进行分配,或者,在普通合伙人认为适宜的情况下,根据合伙人的实缴资
本的相对比例分配;
3.如为其他收入,则按照所有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比例分配。
(五)亏损分担:合伙企业因主基金某项投资产生的亏损,在参与该项投资的合
伙人之间根据其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分担,合伙企业的其他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按其认缴
出资比例分担。
(六)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源峰投资有限公司(同时担任主基金的执行事务合
伙人)。
(七)特别授权:全体有限合伙人授权普通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
(八)基金管理人:合伙企业将聘任普通合伙人指定的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与
投资管理和行政事务相关的服务。本协议签署时普通合伙人指定的管理人为北京磐茂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九)资金保管:普通合伙人将安排合伙企业委托具备托管服务资质且符合适用
法律要求的中国境内商业银行或其他机构提供托管服务。
(十)主基金投资决策程序以及投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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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基金投资决策程序
为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提高投资业务的操作质量,主基金由投资专业人
士组成的投资委员会进行投资决策。投资委员会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主基金的投资
决策需要 2/3 或以上投资委员会委员同意
2.主基金投资后对投资组合的持续监控
主基金拥有专业的投后管理团队,投资团队和投后管理团队紧密合作,提升主基
金所投资公司的运营能力,为主基金所投资公司提供投管和增值服务。主基金完成投
资后,将根据适用法律规定、投资交易协议的约定、投资组合的章程等组织性文件的
规定妥善行使权利,对投资组合持续监控,致力于提升投资组合的经营业绩、防范投
资风险、保障主基金资产安全与增值。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有利于借助天津源峰和主基金的专业团队优势、项目资源优势和平台优
势,投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分享潜在的投资收益,有利于为公司及股东创造
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对公司了解掌握公司主业相关行业及上下游行业的发展趋势等
具有积极促进作用,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项目存在的风险
投资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技术创新、监管政策变
化以及主基金的经营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或亏损等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经营管理状
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范风险,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七、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
有参与投资天津源峰及主基金,亦未在前述主体担任职务;公司参与本次投资不涉及
关联交易,且不会导致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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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重大进展,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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