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运通:京运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9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
进行了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
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
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
准确的会计信息,我们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张志明先生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本次聘任财务负责人的提名和审议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张志明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郑利民 赵 磊 江轩宇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