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6-29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3-040
债券代码:163678 债券简称:20 核电 Y1
债券代码:175096 债券简称:20 核电 Y2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田湾核电站扩建工程 5、6 号机组项目和福清核
电厂 5、6 号机组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节余募集资金 56,267.29 万元(含利息收入)
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中的田湾核电站扩建工程 5、6 号机组项目和福清核电厂 5、6 号机组项目予以
结项。鉴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节余募集资金 56,267.29 万
元(含利息收入)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
为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相关
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32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8,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780,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48.04 万元(含税)
后的募集资金为 779,751.96 万元,已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和信息披露及
路演推介宣传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58.40 万元(不
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79,493.5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
〔2019〕1-34 号)。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
设:
工程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亿元) 资总额(亿元)
1 田湾核电站扩建工程 5、6 号机组项目 303.86 24.16
2 福清核电厂 5、6 号机组项目 385.30 30.66
3 补充流动资金 - 23.13
合 计 689.16 77.95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8110701012501596729 32,085.0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81600001040017206 24,182.2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三环支行 999007455710603 -
合 计 56,267.29
2、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均已建成投产,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2 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 节余募集
序 年 12 月 31 扣除手续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资金节余
号 日累计投入 费后净额
总额 金额
金额
1 田湾核电站扩建工程 5、6 号机
241,600.00 215,482.00 5,967.06 32,085.06
组项目
2 福清核电厂 5、6 号机组项目 306,600.00 291,648.93 9,231.16 24,182.23
3 补充流动资金 231,293.56 231,293.56 - -
合计 779,493.56 738,424.49 15,198.22 56,267.29
三、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
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
配置,有效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产运行质量,公司拟将 2019 年度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资金约
56,267.29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
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将上述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就募集资金
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
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七、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
2 号)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相关
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明确同意意
见 ,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公司应
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