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锻智能: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9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认真审阅
公司提供的有关材料后,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
相关规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为《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2023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