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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众股份:凯众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2023-08-22  

证券代码:603037     证券简称:凯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 2023 年 9 月 7 日至 2023 年 9 月

       11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
行规定》《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受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委托,公司独立董
事周源康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的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
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源康
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周源康先生,1960 年 12 月生,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本科学
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港湾实业总公司计
划财务部副主任、主任;上海港务局审计处处长助理、副处长;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上海国际港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秘书、审计部部长;上海内部审
计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交通分会副会长,目前已退
休。2022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源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代
持等代他人征集的情形。征集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
市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
征集投票权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
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公司拟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以及其他议案,具体情况详见与
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2023-2025)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5        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征集人就上述议案 3、4、5 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鉴于
本次股东大会除了审议上述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之外还
将审议其他议案,征集人特别提示被征集人,应当同时明确对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的投票意见,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的
意见代为表决。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周源康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对《关于<上海凯
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人认为:
    1、《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
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4、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及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安排及解除限售安排等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
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6、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
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
体,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独
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征集方案
    1.征集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9 月 6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
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 征 集 期 限 : 2023 年 9 月 7 日 至 2023 年 9 月 11 日 ( 上 午
9:00-11:30、下午13:00-17:00)
   3.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
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
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征集对象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
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①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
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
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
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
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特快专递方式
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证券部
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
件人:
   收件人:喻会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建业路 813 号
   邮政编码:201201
   联系电话:021-5838895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
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
票权授权委托书”。
    4.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形
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
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
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
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
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
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
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
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7.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
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
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
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
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
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
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
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
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
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8.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
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
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该
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发出进行实质审
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均被确
认为有效。




                                         征集人:周源康
                                        2023 年 8 月 22 日
  附件: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

  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提案权制作并公告的《上海

  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

  告》《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

  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上海凯众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源康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

  出席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于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

(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

  内“√”为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