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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剑桥科技: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08-18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3-082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
的相关规定,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3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
207 号文)核准,公司向 13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4,224,80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96 元,募集
资金总额人民币 749,999,993.76 元。公司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代收募股缴款,实际代收到缴纳的筹资资金净额合计人民币
732,524,993.91 元(已扣除财务顾问费和承销费人民币 17,474,999.85 元)。并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缴存公司在中信银行上海中信泰富广场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8110201012101192391 的人民币账户内。扣除公司为发行股份所支付的中介费、
印 花 税 等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500,224.81 元 , 实 际 筹 集 资 金 为 人 民 币
731,024,769.1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ZA1090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2020 年度,“高速光模块及 5G 无线通信网络光模块项目”(以下简称“原
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7,080.15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

                                          1
币 10,303.20 万元及账户孳息(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52,212.57 元。另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人民币 35,000.00 万元(当年累计发生额)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1 年度,原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518.57 万元。另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人民币 37,500.00 万元(当年累计发生额)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2 年度,原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81.82 万元。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人民币 29,300.00 万元(当年累计发生额)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2023 年半年度使用情况
    2023 年上半年,原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4.16 万元。另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人民币 14,200.00 万元(当年累计发生额)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三、
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3、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2,723,015.60 元
(含历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人民币 4,127,917.75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
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
    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用途       存放余额
                                                高速光模块及 5G 无
上海剑桥科技 中信银行上海中
                            8110201012101192391 线通信网络光模块 2,723,015.60
股份有限公司 信泰富广场支行
                                                项目
注:含历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合计人民币 4,127,917.75 元。

    三、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上半年,原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4.16 万元。另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人民币 14,200.00 万元(当年累计发生额)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三、
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2.61 万元等额置换截至 2020 年 4 月
21 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183 号《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该等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
金人民币 2,002.61 万元已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全部完成置换。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其它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
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
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2020-042)。
    2021年1月14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8,0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剩余人民币17,000.00万元未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刊登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5)。
    2021年4月2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7,000.00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8,0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
剩余人民币9,000.00万元未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刊登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8)。
    2021年4月9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9,000.00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4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
041)。
    至此,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7日决议提取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2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
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2020-076)。
    2021年8月13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6,500万元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剩余人民币3,500万元未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6)。
    2021年8月26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3,500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8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
082)。
    至此,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27日决议提取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4
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
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2021-008)。
    2021年11月3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000.00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11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
098)。
    4、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
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2021-040)。
    2021年12月27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8,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3,0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剩余人民币5,000.00万元未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刊登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12)。
    2022年1月27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000.00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1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
011)。
    至此,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6日决议提取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5、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5
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
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2021-044)。
    2022年1月29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余人民币6,800万元未归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2-012)。
    2022年2月17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6,800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2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
018)。
    至此,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14日决议提取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6、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8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1-
080)。
    2022年7月5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6,000.00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7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
049)。
    7、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6
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9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1-
084)。
    2022年8月22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3,500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8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
063)。
    8、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1年11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
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
临2021-101)。
    2022年9月30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000.00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10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
067)。
    9、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1年12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
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
临2021-115)。
    2022年1月29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3,000.00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7
2022年2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
012)。
    10、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2年2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
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2-015)。
    2022年11月4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余7,800万元未归还。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
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2022-075)。
    2023年1月18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300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余7,500万元未归还。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
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2023-007)。
    2023年2月3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7,500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2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
012)。
    至此,公司董事会2022年2月9日决议提取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1、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8
于2022年2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
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0)。
    2023年2月15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3,800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2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
016)。
    12、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2年3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
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2-022)。
    2023年2月15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3,000.00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2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
016)。
    13、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
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2022-052)。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14、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9
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
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
临2022-065)。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15、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
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2022-069)。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16、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
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2023-015)。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17、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7,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
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2023-020)。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
为人民币 28,700.00 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未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对外投
资。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


                                   10
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
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之“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户
(江苏银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含账户孳息)人民币
52,212.57 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该等节余资金(含账
户孳息)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销
户注销。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其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原项目建设情况及下游市场技术及客户需求发展趋势,结合公司战略发
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充分发挥智能制造优势,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将原项目剩余募集
资金人民币 28,446.30 万元(最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原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中全部资金余额为准)变更用于“剑桥科技光电子产业化基地项目”
(以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浙江剑桥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中新嘉善现代产业园。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原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原项目变更为新项
目的事项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1、首次延期情况及原因

                                   11
    原项目原建设周期为 1 年,即 2020 年 4 月至 2021 年 4 月。受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等不可控因素影响,项目手续办理、施工人员复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多方面
工作均有所延缓,因此原项目的建设进度比预期进度有所推迟。为保证原项目持
续推进,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
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 12 个月,即项目建设期延后至 2022 年 4 月。
    2、再次延期情况及原因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原项目的累计投入进度为 55.35%。原项目的建设进展
较原计划明显延迟,其主要原因系全球光模块市场对技术路线、产品规格及单位
价格的需求持续更新演化,公司需要不断因应外部变化调整自身业务发展战略,
如产地搬迁(本土与海外)、产能改造(数通与电信)、技术选型(传统方案与硅
光方案)等,暂无法确定后续项目建设所需投入的全部关键设备。因此,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项
目的建设期继续延长 24 个月,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后至 2024 年 4
月。
    3、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
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
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
露工作,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独立董事对公司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松先生、姚明龙先生和秦桂森先生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该报告内容

                                    12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已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并履
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况。

       七、监事会对公司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同意发表审核意见
如下: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
式》的相关规定,如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

    附表:
    1、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8 日




                                    13
附表 1: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5,000.00                                              上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4.1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6,595.7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已变更项目,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投入进                       上半年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承诺       上半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更                                                                                   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度(%)(4)=                       度实现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投入金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如有)                                                                                           (3)=(2)-(1)               (2)/(1)                        的效益   效益         大变化
 高速光模块及 5G 无线
                                                                                                                                                                                        注
 通 信 网络 光模 块项 目          否           64,696.80 64,696.80           64,696.80             204.16      36,287.31                 -28,409.49                56.09   2024 年 4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以下简称“原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0,303.20 10,303.20           10,303.20                  -      10,303.20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节 余 募集 资金 补充 流
                                  否                    -           -                -                  -            5.22                      5.22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动资金
           合计                   /            75,000.00 75,000.00           75,000.00             204.16      46,595.73                 -28,404.27                    /        /            /        /             /
                                            1、首次延期情况及原因
                                            原项目原建设周期为 1 年,即 2020 年 4 月至 2021 年 4 月。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控因素影响,项目手续办理、施工人员复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多方面工作均有所延缓,因此原项目的
                                            建设进度比预期进度有所推迟。为保证原项目持续推进,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 12 个月,即项目建设期延后至 2022 年 4 月。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2、再次延期情况及原因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原项目的累计投入进度为 55.35%。原项目的建设进展较原计划明显延迟,其主要原因系全球光模块市场对技术路线、产品规格及单位价格的需求持续更新演化,公司
                                            需要不断因应外部变化调整自身业务发展战略,如产地搬迁(本土与海外)、产能改造(数通与电信)、技术选型(传统方案与硅光方案)等,暂无法确定后续项目建设所需投入的全部关键
                                            设备。因此,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项目的建
                                            设期继续延长 24 个月,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后至 2024 年 4 月。
                                            根据原项目建设情况及下游市场技术及客户需求发展趋势,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充分发挥智能制造优势,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将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28,446.30 万元(最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原项目募集资金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专户中全部资金余额为准)变更用于“剑桥科技光电子产业化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浙江剑桥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
                                            县中新嘉善现代产业园。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原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原项目变更为新项目的事项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人民币 2,002.61 万元等额置换截至 2020 年 4 月 21 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183 号《关于上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该等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002.61 万元已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全部完成置换。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其它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人民币 28,700.00 万元。详见“三、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未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对外投资。
 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贷款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之“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户(江苏银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含账户孳息)人民币 52,212.57 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该等节余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资金(含账户孳息)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销户注销。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其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4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截至期末计划                   实际累计     投资进度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                     上半年度实                               项目达到预定可   上半年度实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累计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                                              可行性是否发
                                                  集资金总额                         际投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1)                          (2)       (3)=(2)/(1)                                             生重大变化
     剑桥科技光电子         高速光模块及
                                                                                                                                          注
     产业化基地项目         5G 无线通信网          64,057.58           64,057.58       204.16       36,287.31     56.09        2026 年 1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以下简称“新项目”)     络光模块项目
         合计                    —                64,057.58            64,057.58       204.16    36,287.31     —           —             不适用         —          —
                                             根据“高速光模块及 5G 无线通信网络光模块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建设情况及下游市场技术及客户需求发展趋势,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
                                             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充分发挥智能制造优势,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将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28,446.30 万元(最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
                                             当日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全部资金余额为准)变更用于“剑桥科技光电子产业化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
                                             为浙江剑桥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中新嘉善现代产业园。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39)。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原项目变更为新项目的事项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注:新项目预计开工时间为 2024 年 1 月,计划建设期 2 年,第 3 年开始投产并产生收益,预计项目第 4 年实现达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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