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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润达医疗: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7-11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 2023-066
转债代码:113588             转债简称:润达转债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15 元
   相关日期
                                                                  现金红利发放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日
         A股           2023/7/17       -            2023/7/18       2023/7/18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3 年 5 月 19 日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2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579,639,279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 0.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86,945,891.85 元。
4. 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及其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
三、      相关日期
                                                                  现金红利发放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日
        A股             2023/7/17       -           2023/7/18       2023/7/18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
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
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
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本次权益分派不派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2. 自行发放对象
       股东:杭州市拱墅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朱文怡、刘辉、冯荣、卫明
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3. 扣税说明
       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
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
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0.15 元;对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
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5 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
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
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
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 2009 年 1 月 23 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
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
定,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135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
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 A 股
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按股
票名义持有人帐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
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执
行,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35 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
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
股人民币 0.15 元。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对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税负为 10%,实
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135 元。
       (2)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
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
股人民币 0.15 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乍浦路 89 号星荟中心 1 座 8 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68406213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