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10-30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共进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共
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后,
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对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
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续聘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
事证券、期货业务的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审计工作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进行
审计。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丁涛、江勇、高立明、汤胜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