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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通精工: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2023-05-23  

                                                    证券代码:603190               证券简称:亚通精工          公告编号:2023-026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
全资子公司莱州新亚通金属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莱州新亚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莱州新亚通最高额

不超过人民币 2,087.00 万元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已实际为莱州新亚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6,748.5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莱州新亚通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
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与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莱

州 农 商 行 ”)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为自 2023 年 5 月 19 日至 2028 年 5 月

18 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该期间为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在

人民币 2,087.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为莱州新亚通对莱州农商行的债务提供抵押

担保。本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2023 年 5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

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3 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16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
过 15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预计

不超过 6 亿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

的编号为 2023-010 号、2023-015 号和 2023-024 号的公告。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

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莱州新亚通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3765759668G

    成立时间:2004 年 8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卜范智

    注册资本:1,800 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经济开发区玉海街 6898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

色金属铸造;汽车轮毂制造;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

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

险货物);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莱州新亚通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莱州新亚通总资产为

620,942,082.19 元,总负债为 458,215,944.06 元,净资产为 162,726,138.13 元,

2022 年 1-12 月的营业收入为 659,308,617.54 元,净利润为 25,729,852.53 元。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莱州新亚通总资产为 570,961,600.52

元,总负债为 383,354,710.88 元,净资产为 187,606,889.64 元,2023 年 1-3 月营

业收入为 166,814,188.95 元,净利润为 24,417,133.36 元。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

况良好,目前尚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人: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期限:2023 年 5 月 19 日至 2028 年 5 月 18 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

日,该期间为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

    金额:不超过 2,087.00 万元

    抵押财产:房地产(不动产证号:鲁 2020 莱州市不动产权第 0001782 号)

    担保范围:为莱州新亚通与莱州农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以及其

他融资文件产生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不论该债权是否在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

经产生。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为满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

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

于 2023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授信事项顺利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

同时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

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34,526.82 万元(全部为对合

并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9.92%,除上述担

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

涉及诉讼担保。
特此公告。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