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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公牛集团: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6-10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5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6 月 4 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9 日
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申会员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及
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19 年年度
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合
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及数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及
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合
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及数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及
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合
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及数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
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
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调整后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
次调整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
格。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762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中确定的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 762 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激励
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我们同意以 2023 年 6 月 9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762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1.659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8.95 元/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我们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我们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我们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