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牛集团: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6-10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4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6 月 4 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9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阮立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
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3.30 元(含税),
并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 0.48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
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
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3.30 元(含税),
并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 0.48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
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
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3.30 元(含税),
并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 0.48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
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
格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鉴于部分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放弃其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
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经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51.00 万股调整为 149.77 万股。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3.30 元(含税),
并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 0.48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与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即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149.77 万股调整为 221.6596 万股,授予价格由 75.75 元/股调整为 48.95 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
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
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3 年 6 月 9 日为授予日,
向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762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1.659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为 48.95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4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相关规定及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
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蔡映峰、刘圣松、周正华系本议
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
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蔡映峰系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
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
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蔡映峰、刘圣松、周正华系本议
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