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旺电子:景旺电子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3-05-11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9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 20 转债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 23 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 年 5 月 22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228 景旺电子 2023/5/16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34.67%股份的股东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 2023 年 5 月 10 日提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终止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
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设定
的业绩目标已不能和公司当前所处的市场经济状况相匹配,公司拟对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并统一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全部限制性股票 2,682,976 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持有公司 34.67%股份的股东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议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出向本次股东大会增加《关于终止
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一项议案。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商务广场 C 座 19 楼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5 月 22 日
至 2023 年 5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 《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 《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 《关于预计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 √
议案》
7 《关于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8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
9 《关于终止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 1-议案 8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9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2023 年 5 月
11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6《关于预计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议案 7《关于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 8《关于开展资产池
业务的议案》、议案 9《关于终止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
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5《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
案 6《关于预计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议案 7《关于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 8《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议案
9《关于终止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1 日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5 月 22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 《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预计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的议案》
7 《关于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8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9 《关于终止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