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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景旺电子:景旺电子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0-30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95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 20 转债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 23 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 158 号景旺电子大厦 12
   楼一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1 月 15 日
                       至 2023 年 1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向下修正“景 20 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
   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持有景 20 转债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
       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
       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
       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
       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
       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228        景旺电子             2023/11/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出席回复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4 日将填写
   后的登记文件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发送至邮箱
   stock@kinwong.com 进行出席回复(会议现场查验所有登记材料原件)。
(二)     登记方法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
   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验核)
   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自
   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验核)及复印件、
   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
   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
   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三)   现场会议出席登记时间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5
   日 13:30 至 14:30,14:30 后将不再办理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
(四)   登记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 158 号景旺电子大厦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本次大会不发放礼品。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 158 号景旺电子大厦
    联系电话:0755-83892180
    3、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向下修正“景 20 转债”
                转股价格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
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