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帝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战略配售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2023-08-2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战略配售事项的专
项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以下简称“《首发承销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
务规则》(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作为山东金帝精密机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帝股份”、“发行人”或“公司”)申请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按法规要求对金帝股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进行了核查。
一、战略配售基本情况
(一)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 5,477.6667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全部为
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中,初始战略配售发行
数量为 547.7666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
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二)战略配售对象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
确定,主要包括国信证券金帝股份员工参与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
信证券金帝股份员工参与战略配售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
1
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分别简称“金帝
股份资管计划 1 号”和“金帝股份资管计划 2 号”,两者合称“金帝股份资管计
划”)。具体情况如下:
(1)金帝股份资管计划 1 号基本情况如下:
具体名称:国信证券金帝股份员工参与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3 年 7 月 11 日
募集资金规模:9,493 万元
认购金额上限:9,493 万元
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非实际支配主体
资管计划参与人姓名、职务及比例情况:
实际缴款金
序号 姓名 职务 参与比例 员工类别 劳动关系所属公司
额(万元)
1 郑广会 董事长、总经理 1,250 13.17% 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
2 温春国 董事、副总经理 200 2.11% 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
3 薛泰尧 副总经理、董秘、财务总监 450 4.74% 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
4 郑德俭 董事、资金运营部经理 200 2.11% 核心员工 发行人
5 郑世育 董事、项目经理 120 1.2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6 代孝中 监事、事业部经理 175 1.84% 核心员工 发行人
7 王立红 营销管理中心副总监 1,887 19.8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8 孙瑞龙 市场研究部经理 145 1.53% 核心员工 发行人
9 刘振奖 团队经理 450 4.74%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0 郭鑫 项目经理 100 1.05%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1 王学浩 事业部经理 143 1.51%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2 赵海军 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100 1.05%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3 张丹丹 会计核算一部经理 110 1.1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4 赵培振 研发经理 200 2.11%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5 史卜太 工艺技术部主任 230 2.42%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6 周孟文 业务主管 100 1.05%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7 何光辉 后勤保障员工 100 1.05%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8 张书文 后勤保障员工 110 1.1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9 张桂蛟 项目经理 105 1.11% 核心员工 发行人
20 景玉敏 体系专员 120 1.2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21 刘朋 共生平台副主任 105 1.11% 核心员工 发行人
22 李燕 总监助理 200 2.11% 核心员工 发行人
23 赵丕鹏 材料工程师 100 1.05% 核心员工 发行人
24 周蒙 计划管理部经理 174 1.83% 核心员工 发行人
25 李阳华 外贸主管 135 1.42% 核心员工 发行人
26 田飞 营销报价主管 100 1.05% 核心员工 发行人
27 徐小雪 营销计划专员 150 1.5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2
聊城市博源节能科技有
28 彭海勤 自动化经理 309 3.26% 核心员工
限公司
聊城市博源节能科技有
29 陈水金 工艺技术部主任 100 1.05% 核心员工
限公司
山东博源精密机械有限
30 郝峰 事业部经理 100 1.05% 核心员工
公司
山东博源精密机械有限
31 郭清友 工艺工程师 202 2.13% 核心员工
公司
山东博源精密机械有限
32 刘丽楠 人力资源经理 130 1.37% 核心员工
公司
山东博源精密机械有限
33 秦学冰 品质策划工程师 180 1.90% 核心员工
公司
山东意吉希精密制造有
34 张宁 财务管理部主管 100 1.05% 核心员工
限公司
山东意吉希精密制造有
35 苗胜甲 销售专员 294 3.10% 核心员工
限公司
天蔚蓝电驱动科技(江
36 俞小琴 行政主管 100 1.05% 核心员工
苏)有限公司
天蔚蓝电驱动科技(江
37 黄劲松 数据库主管 149 1.57% 核心员工
苏)有限公司
聊城市金之桥进出口有
38 郑金秀 成本管理部主管 420 4.42% 核心员工
限公司
博远(山东)新能源科
39 王鹏 产品工程师 150 1.58% 核心员工 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分
公司
合计 9,493 100.00%
注 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 2:金帝股份资管计划 1 号为权益类资管计划,其募集资金的 10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
注 3:最终认购股数待 2023 年 8 月 21 日(T-2 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认;
注 4:聊城市博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意吉希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天蔚蓝电驱动科技(江
苏)有限公司和聊城市金之桥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注 5:根据《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注册稿)》披露,山东博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和博远(山东)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均为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金帝股份资管计划 2 号基本情况如下:
具体名称:国信证券金帝股份员工参与战略配售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3 年 7 月 11 日
募集资金规模:926 万元
认购金额上限:740.80 万元
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非实际支配主体
资管计划参与人姓名、职务及比例情况:
3
实际缴款金额(万
序号 姓名 职务 参与比例 员工类别 劳动关系所属公司
元)
1 刘斌 综合管理中心总监 50 5.40% 核心员工 发行人
2 王乐齐 资金运营部主管 40 4.32% 核心员工 发行人
3 周纯姐 质量检验室副经理 40 4.32% 核心员工 发行人
4 郑金兵 项目主管 40 4.32% 核心员工 发行人
5 温春镇 车间主管 46 4.97% 核心员工 发行人
6 刘延龙 工程师 40 4.32% 核心员工 发行人
7 杨新建 工程师 40 4.32% 核心员工 发行人
8 闫兴远 工程师 40 4.32% 核心员工 发行人
9 马兴祺 客户管理专员 40 4.32%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0 马兴亮 供应商质量工程师 50 5.40%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1 于长平 车间主管 100 10.80% 核心员工 发行人
聊城市博源节能科技有
12 王建鹏 生产主管 50 5.40% 核心员工
限公司
聊城市博源节能科技有
13 吴长祥 精冲模具设计工程师 40 4.32% 核心员工
限公司
聊城市博源节能科技有
14 田大海 车加工调机员 40 4.32% 核心员工
限公司
聊城市博源节能科技有
15 宋克男 模具设计主管 40 4.32% 核心员工
限公司
聊城市博源节能科技有
16 肖林芳 会计核算二部经理 60 6.48% 核心员工
限公司
山东博源精密机械有限
17 唐欣欣 人力资源经理 40 4.32% 核心员工
公司
山东意吉希精密制造有
18 白广新 零类车间主任 40 4.32% 核心员工
限公司
金源(山东)新能源科技
19 吕心坤 车间主任 40 4.32% 核心员工
发展有限公司
聊城市金之桥进出口有
20 韩冬雪 资金会计 50 5.40% 核心员工
限公司
合计 926 100.00%
注 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 2:金帝股份资管计划 2 号为混合类资管计划,其募集资金的 8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
注 3:最终认购股数待 2023 年 8 月 21 日(T-2 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认;
注 4:聊城市博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意吉希精密制造有限公司、金源(山东)新能源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聊城市金之桥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注 5:根据《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注册稿)》披露,山东博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博源精密为发行人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和聘请的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核查,并经发行人确认,
金帝股份资管计划的份额持有人均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上述人
员均与发行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或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或劳务合
同,符合《首发承销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4
(3)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审议及备案情况
发行人于 2023 年 7 月 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公司战略配售的议案》。
经核查,金帝股份资管计划 1 号、金帝股份资管计划 2 号均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成立,并已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产
品编码分别为 SB4654、SB4655。
综上,发行人已依据法律规范履行了董事会审批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第
二十三条关于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的规定。
(4)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资管合同》、金帝股份员工资管计划及其持有人出具的承诺函,发行
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均为个人自有资金,没有
使用筹集的他人资金参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没有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
非自有资金投资。
(5)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实际支配主体
根据《资管合同》的规定,金帝股份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为国信证券;《资管
合同》规定管理人国信证券独立管理和运营金帝股份资管计划的财产、行使集合
资产投资所产生的权利、有权拒绝非特定投资者(即仅面向发行人的高管人员和
核心员工)参与资管计划等;国信证券出具书面承诺,金帝股份资管计划的实际
支配主体是管理人国信证券。
因此,金帝股份员工资管计划的实际支配主体为其管理人国信证券。
(6)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首发承销细则》第三章第四十条关于可参与发行人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类型规定,金帝股份资管计划作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
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具有参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
(三)参与数量
金帝股份资管计划拟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10%,即
547.7666 万股;同时,参与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 10,233.80 万元。具体比例和金
额将在 T-2 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
本次共有 2 名投资者参与战略配售,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547.7666 万
5
股(认购股票数量上限)。符合《承销办法》《首发承销细则》中对本次发行参
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不超过 10 名、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总
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的股票数量不
得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的要求。
(四)锁定期限
金帝股份资管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五)战略配售协议
金帝股份资管计划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本次发行中,金帝股
份资管计划同意按照《战略配售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认购发行人本次公开
发行的股份,具体认购价格及总金额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执行。
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取标准和配售资格
(一)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选择标准相关法规及制度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对象须符合根据《首发承销细则》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
“1、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
其下属企业;
2、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
金或其下属企业;
3、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战略配售证券,且以封
闭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
4、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
5、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
理计划;
6、符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当使用自有
资金认购,不得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配售,但依法设立并符合特定投
资目的的证券投资基金等除外。
(二)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相关法规及制度
6
根据《首发承销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发行证券数量不足 1 亿股(份)
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数量应当不超过 10 名,战略配售证券数量占本次公
开发行证券数量的比例应当不超过 20%。发行证券数量 1 亿股(份)以上的,参
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数量应当不超过 35 名。其中,发行证券数量 1 亿股(份)
以上、不足 4 亿股(份)的,战略配售证券数量占本次公开发行证券数量的比例
应当不超过 30%;4 亿股(份)以上的,战略配售证券数量占本次公开发行证券
数量的比例应当不超过 50%。
本次发行共有 2 名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参与战略配售,初始战略配售比例
为公开发行股份的 10%(即不超过公开发行数量的 10%),符合《首发承销细
则》第三十七条关于参与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不超过 10 名且参与
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
的要求,合法有效。
金帝股份资管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金帝股份资管计划对获配股份的减
持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执行。
保荐人(主承销商)拟发文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
行配售规则》,对参与发行人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资格条件予以明确。
三、是否存在禁止性配售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提供的相关承诺函及《战略配
售协议》,并经保荐人(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战略配售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上市后股价将上涨,
或者股价如果未上涨将由发行人购回证券或者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二)主承销商以承诺对承销费用分成、介绍参与其他发行人战略配售等作
为条件引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三)发行人上市后认购参与其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
(四)发行人承诺在参与其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证券的限售期内,委任与
该投资者存在关联关系的人员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但发行
7
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除外;
(五)除《首发承销细则》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外,参与战略配售的
投资者使用非自有资金认购发行人证券,或者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者委托
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六)其他直接或者间接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律师核查意见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作为保荐人(主承销商)律师对金帝股份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战略配售资格的核查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基本情况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
员与核心员工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金帝股份员工 1 号资管计划和金帝
股份员工 2 号资管计划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取
标准、配售资格符合《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金帝股份员工资管计划配售股票
不存在《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金帝
股份员工资管计划承诺的认购数量、认购金额及限售期安排符合《实施细则》《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金帝股份员
工资管计划已承诺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综上所述,发行人本次发行战略配售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
办法》《实施细则》及《业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相关要
求,真实、合法、有效。”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核查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取标准、
配售资格符合《首发承销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金帝股份资管
计划符合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取标准,具备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
售的投资者的配售资格;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向金帝股份资管计划配售
股票不存在《首发承销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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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战略配售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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