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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水发燃气:水发燃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2023-08-09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书面审核意见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
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和股东的利益,本
次关联交易双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合
理,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
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
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签署页)


全体委员签字:




                         夏同水




                         王   华




                         朱先磊




                                            签署日期:2023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