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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超讯通信:超讯通信:关于收到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的公告2023-05-10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3-041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诉前财产保全阶段
     子公司和孙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查封、冻结民生智能、桑锐电子、孟繁鼎名下土地使用权、
房产、股权、银行存款及应收账款合计价值 6,000 万元财产。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目前,该案件正处于诉前财
产保全阶段,申请人尚未对本次纠纷事项提起法律诉讼。公司持有桑锐电子
50.01%的股权属于公司合法财产,公司认为无权冻结该部分股权,冻结该部分股
权侵害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已委托律师申请复议,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
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正积极督促桑锐电子和民生智能就本次借款合同
纠纷问题与铁岭银行沟通解决方案,后续将进一步通过协助其业务开展、应收账
款回款等方式促进其现金流健康和稳定经营。
     风险提示:公司于近期披露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等相关公告,拟向控股股东转让持有的桑锐电子
50.01%股权,本次诉前财产保全使桑锐电子全部股权处于冻结状态,可能导致上
述股权转让发生延期交割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5 月 9 日收到调兵山市
人民法院送达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和《民事裁定书》,因借款合同纠纷,
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兵山支行(以下简称“铁岭银行”)向法院申请查封、
冻结了控股子公司上海桑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锐电子”)及
其全资子公司辽宁民生智能仪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智能”)、孟繁鼎名下
土地使用权、房产、股权、银行存款及应收账款合计价值 6,000 万元财产。


    各方当事人如下:
    申请人: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兵山支行
    被申请人 1:辽宁民生智能仪表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 2:上海桑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 3:孟繁鼎


    二、事实及请求
    (一)申请人主张的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与民生智能签订了《融资额度协议》,融资敞口
额度 5640 万元,额度使用期限 2022 年 9 月 13 日至 2025 年 9 月 12 日,抵押物
为民生智能以其名下土地使用权一宗及地上房产四处,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
并办理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为此笔融资提供抵押担保,申请人对上述不动产
享有优先受偿权,质押物为民生智能对 182 家公司的应收账款,签订《最高额质
押合同》并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为此笔融资提供质押担保,申请人对上述应收
账款的收益享有优先受偿权。同时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桑锐电子、孟繁鼎分别签订
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上述两名被申请人为此笔融资提供保证人连带责
任保证。
    在此融资额度协议项下,申请人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与民生智能签订了《流
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 5640 万元,期限 2022 年 9 月 15 日至 2025 年 9 月
12 日。申请人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将 5640 万元信贷资金发放至民生智能的银行
账户中,被申请人按约定偿还贷款利息至 2022 年 11 月 20 日后开始欠息,现此
笔融资目前已欠息,截至 2023 年 4 月 20 日,尚欠贷款本金为 5640 万元,累计
拖欠贷款利息 1,939,837.19 元,本息合计为 58,339,837.19 元。根据已签订的《融
资额度协议》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上述被申请人的行为已构成违约,
现请求对被申请人名下价值 6000 万元的资产进行保全。
    (二)调兵山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
    法院认为申请人铁岭银行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及担保符合法律规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裁定如下:
    1、查封民生智能名下土地使用权、房产,明细如下:
    (1)土地使用权 1 宗;
    (2)综合用房 1 处;
    (3)办公用房 1 处;
    (4)车间 2 处。
    2、查封民生智能与 182 家公司的应收账款;
    3、冻结民生智能在铁岭银行的存款 10 万元;
    4、冻结桑锐电子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支行的存款 10
万元;
    5、冻结桑锐电子全部股权。
    申请人应当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30 日内,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法
院将解除财产保全。如起诉,本次保全期限为一年,如需继续保全,申请人应当
在本裁定期限届满前 7 日内,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 5 日内
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该案件正处于诉前财产保全阶段,申请人尚未对本次纠纷事项提
起法律诉讼。桑锐电子的股权属于公司财产,公司持有桑锐电子 50.01%的股权
属于公司合法财产,公司认为无权冻结该部分股权,冻结该部分股权侵害了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已委托律师申请复议,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
利润的影响。公司正积极督促桑锐电子和民生智能就本次借款合同纠纷问题与铁
岭银行沟通解决方案,后续将进一步通过协助其业务开展、应收账款回款等方式
促进其现金流健康和稳定经营。
    公司于近期披露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31)等相关公告,拟向控股股东转让持有的桑锐电子 50.01%股权,
本次诉前财产保全使桑锐电子全部股权处于冻结状态,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转让发
生延期交割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
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
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