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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珠生态: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06-28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无锡
           二〇二三年七月
目录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1
  议案一 ........................................................................................................................ 2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07 月 0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席惠明先生主持,具体议程如下:

  序号        内容                                              发言人

  一          1、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正式开始              席惠明
              2、介绍到会者,宣布到会股东人数
              3、选举计票人、监票人

  二          1、《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席惠明

  三          股东提问环节                                      席惠明

  四          股东投票表决                                      席惠明
  五          统计并宣读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席惠明
  六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
  七          主持人进行总结并宣布现场股东大会结束              席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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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陈
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陈坚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席惠明先生提名,同时由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及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拟补选刘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刘和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之后,由其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独立董事任期一致。刘和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但已承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
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5 日




                                   2
附:简历
    刘和先生: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浙江大学
环境工程学博士,美国耶鲁大学博士后。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教育部
高等学校科技进步二等奖等科技奖励。曾任江南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院长。
现任江南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教授、博导。
    刘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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