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港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27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
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审计。本次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内部
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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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平 彭娟 陈少军
2023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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